2023年元旦春節將至,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警示震懾,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津南區現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具體如下:
1.津南經濟開發區原黨委委員、管委會原副主任王金波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王金波在任津南區長青辦事處黨委委員、副主任期間,於2013年至2016年,多次收受他人現金共計4萬元。2018年5月至2021年10月,王金波在津南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任職期間,先後多次在飯店和企業食堂接受私營企業主等管理服務對象宴請,並飲用高檔白酒。王金波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0月,王金波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2.津南區咸水沽鎮衛生院原黨支部書記、原院長劉洪海(已退休)組織職工公款旅游、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3年7月,劉洪海在任咸水沽鎮衛生院黨支部書記、院長期間,與領導班子成員商議決定,組織單位職工到外地旅游,費用3萬元從單位『小金庫』支出。2015年6月至2018年3月,劉洪海夫婦先後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出國旅游,部分餐飲費用由企業擔負。2014年至2016年每年春節,經劉洪海決定,使用單位『小金庫』資金為單位職工發放補貼,合計金額近23萬元。劉洪海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0月,劉洪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二年),按照撤職處分調整其退休待遇,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3.津南區雙林街道辦事處原副主任朱新民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朱新民在先後擔任北閘口鎮黨委委員、副鎮長期間,於2013年春節、中秋節先後多次收受私營業主禮金共計1.1萬元。2016年6月、2020年9月,朱新民在飯店、私營企業主別墅內接受宴請,費用均由私營企業主承擔。朱新民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2月,朱新民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