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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故意殺人案背後,牽出APP經營者利用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行為。一旦點擊手機“神秘”鏈接,無論是否選擇“同意使用當前位置”,其實時位置都會被瞬間精准確定,並傳送給付費用戶。整個過程中,APP沒有設置隱私協議,也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
“這條新聞裡面的那個人和我有點像,你快點打開看一下!”
2019年6月的一天,一直在躲避前男友騷擾的女孩突然收到前男友發來的一條新聞鏈接,她隨手點開,卻不知位置信息已被泄露。前男友追蹤而至,女孩不幸遇害。
這是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檢察院日前披露的一起故意殺人案。是誰泄露了女孩的地址信息釀成慘劇?從2019年到2022年,姑蘇區檢察院通過立案監督,挖出故意殺人案中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將背後隱藏的幫凶繩之以法。
誰泄露了她的位置信息
2017年,陝西女孩賈雲(化名)和劉東(化名)戀愛。由於劉東性格偏激、脾氣暴躁,兩人經常吵架。當賈雲發現劉東還刻意隱瞞了故意傷害、搶劫等前科劣跡時,決定徹底結束這段關系。2019年3月,26歲的她提出分手。劉東拒絕,還經常對賈雲進行電話轟炸、圍追堵截。
不堪其擾的賈雲來到蘇州,謊稱在合肥上班,但劉東近乎瘋狂地打探她的行蹤。
“這條新聞裡面的那個人和我有點像,你快點打開看一下!”2019年6月,賈雲收到劉東發來的一條新聞鏈接後隨手點開。一周後,賈雲下班回家被劉東尾隨,兩人發生了激烈的爭吵,情緒失控的劉東拿起房間內的剪刀,奪走了女孩的生命。
當天,劉東投案自首。2019年9月,姑蘇區檢察院對劉東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捕。
在審查案卷時,承辦檢察官胡舒瓊了解到,劉東獲知了一款APP,付費後可以定位他人的位置信息,於是他向賈雲發送了該APP內的一個新聞鏈接。賈雲點開鏈接後,APP向劉東發送了她的位置信息——姑蘇區某小區。
胡舒瓊意識到,該APP的信息服務超出正常范圍,其經營者可能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偵查實驗揭開信息泄露“面紗”
這款APP是怎樣獲取他人位置信息的?其定位公民位置信息並提供給他人的行為,是否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2020年1月,姑蘇區檢察院委托蘇州大學提供技術分析諮詢。原來,這款APP的經營者以個人名義注冊某地圖開發者賬戶,獲得該地圖的API(應用程序編程接口)使用權。用戶支付服務費後,經營者通過編寫網頁代碼,將地圖API嵌入新聞鏈接。用戶將該鏈接發送給被定位者,一旦後者打開鏈接,可瞬間定位其所在位置,並將獲得的位置信息發送給用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規定,網絡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根據2019年國家有關部門聯合印發的《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既未經用戶同意,也未做匿名化處理,數據傳輸至APP後臺服務器後,向第三方提供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可被認定為“未經同意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隨後,檢察官按照劉東供述的方法,對該款APP定位服務開展了多次偵查實驗。實驗發現,用戶通過網絡支付服務費後,隨意選擇一條APP內的新聞鏈接,發送給被定位者,被定位者點開該鏈接後,會收到一個“是否同意使用您當前位置”的提示彈窗。
經過反復操作驗證,檢察官發現,無論被定位者點擊“是”或“否”,其實時位置都會被精准確定,且通過APP傳送給付費用戶。
在整個過程中,APP不僅沒有設置隱私協議,也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更未告知被定位者其位置信息將被提供給他人,很顯然屬於“未經被定位者同意,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至此,檢察官確認,這款APP經營者在被定位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將獲取的行蹤軌跡信息出售給用戶,系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推動公民個人信息保護
根據刑法規定,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情節特別嚴重”情形之一,是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精神失常或被綁架等嚴重後果。
檢察官認為,正是因為這款APP違法獲取和泄露被害人個人信息,一步一步引導劉東找到被害人,從而導致被害人被殺害,其行為與被害人死亡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之一,依法應予刑事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2021年11月,該APP經營者趙某、黃某被抓捕歸案,後被移送審查起訴。
經審查,2018年初,被告人趙某自行開發編寫了具有通過發送新聞鏈接獲取他人實時定位信息功能的程序,此後與黃某合作將該程序嵌入APP,並開放付費使用功能。2018年4月至2020年11月期間,該APP非法提供或者出售公民個人行蹤軌跡信息4572條,違法所得83851元。
2022年7月,趙某、黃某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4年9個月,同時並處罰金、沒收違法所得。此前,殺害賈雲的劉東,於2020年10月被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三人均未提起上訴。
大數據背景下,各類APP、社交網絡、搜索引擎等服務迅猛發展,為獲取海量信息帶來極大便利,也使公民個人信息安全面臨巨大挑戰。不法分子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有時候會嚴重威脅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
“我們希望通過切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給利用公民個人信息牟利的不法分子敲響警鍾。”辦案檢察官胡舒瓊表示,司法機關各司其職形成合力,打擊和懲處該類違法犯罪行為,為個人信息安全提供法治護航;網絡經營者利用技術優勢,主動承擔保護個人信息的社會責任,不斷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水平;社會大眾在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的同時,也應當引以為戒,切勿實施出售、提供他人個人信息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