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春節假期,親朋好友聚會較多,大家常常舉杯歡飲,但同時也切莫忽視安全問題。靜海區人民法院法官以案釋法,提示大家,一定要拒絕酒後駕駛,千萬別等到鑄成大錯後,纔追悔莫及。
近日,靜海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武某某危險駕駛一案。武某某飲酒後駕駛小型轎車行駛,先後撞向對行的2輛汽車,事故造成三方車損,駕駛員及車上乘客共3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1人損傷程度達到輕傷二級。事故發生後,武某某拒不配合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最終在民警控制下被強制抽血。經鑒定,武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32.67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經公安機關認定,武某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庭審中,武某某十分懊悔,法庭結合其犯罪事實及量刑情節當庭宣判,判處其拘役2個月15日,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法官提醒,飲酒後開車,駕駛人的觸覺、判斷和操作能力都會降低,很多人自以為酒後可以控制車輛正常行駛,但事實證明多是盲目自信。在這個案例中,被告人武某某醉酒駕駛機動車,在酒精的作用下,身體操作失去控制,衝向對行車道,導致3人受傷,結合其血液酒精含量來看,其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他面臨的不僅僅是損害賠償,更是刑罰的嚴懲。(津雲新聞編輯孫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