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食品安全抽檢是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措施之一,以問題為導向能夠准確發現不合格食品,可以及時預警、控制風險和危害擴大,更好地維護消費者權益。然而,個別商戶卻乾擾執法拒不配合抽檢。近日,南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轄區內某餐飲商戶拒絕配合食品安全抽檢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據了解,某檢測機構受南開區市場監管局委托到鼓樓街某餐飲商戶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檢驗。抽檢人員依法出示抽樣檢驗文書和相關證件,並現場書面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義務,但該店現場負責人以抽樣人員身份不明、采樣量過大等非正當理由拒絕在有關文書和單據上簽字或蓋章。南開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了解情況後,立即聯系該店負責人,明確告知抽樣人員的身份合法有效,並要求當事人積極配合抽檢工作,但經多次溝通、勸解、提醒,該店現場負責人仍未在食品安全抽樣文書上簽字或蓋章,最終導致檢測機構沒有完成該次抽檢采樣任務。
為堅決打擊和震懾食品安全『拒抽』違法行為,市場監管人員依法對該商戶進行立案調查。在案件調查期間,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了批評教育,並開展普法宣傳,當事人深刻認識到『拒抽』行為已觸犯法律,在後續工作中積極配合執法機關的工作,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對當時的衝動行為追悔莫及。依據相關法規,鼓樓街市場監管所對當事人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和罰款的行政處罰。(津雲新聞編輯劉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