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爸爸,我想你了!你能來看看我嗎?
『孩子雖然判給我了,但是你對孩子一點也不聞不問?』
『我跟你無話可說!』
『爸爸媽媽,你們別吵了好不好……』
近期,和平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特殊』的執行案件,直接撫養子女的母親以保護未成年人身心為由,要求對方積極行使探望權。
2023年12月,申請執行人李某主張依法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即以和平法院制作的民事調解書為依據,要求被執行人王某每月探視婚生子王小某兩次。經詢問李某,王小某小學在讀,同意和平法院在探望前先行征詢王小某對於探望及方式的意見。和平法院及時聯系被執行人王某,王某表示願意探望孩子。但與李某感情破裂後,因其他家庭瑣事導致雙方積怨很深,不同意探望時見到李某。且探望權系其自身權利,不應由李某強制要求其進行探望。李某在得知相關情況後,同意變更申請執行人為王小某,由王小某主張要求王某對其進行探望。和平法院組織雙方在本院調解室進行探望。李某攜王小某先行至本院調解室,承辦人跟王小某進行了相應溝通,了解到李某與王某兩人離婚後仍經常爭吵。王小某表示十分想見王某,但是王某因為與李某的矛盾不願接聽電話。後李某與王某見面後,李某情緒失控。承辦人考慮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法庭紀律,要求李某在外等候。王某與王小某單獨交流後,雙方情緒平穩,商量了寒假游玩、要經常電話微信溝通。承辦人觀察王小某心智成熟,了解父母之間矛盾難以調和,雖希望王某按時探望,也不願父母見面爭吵。考慮到孩子的想法,承辦人決定單獨給李某做工作,告知本次探望效果很好,王小某與王某並未有抵觸與衝突。勸導李某不應過多向王小某傳遞其對王某的負面情緒。建議李某給王小某設立自己的微信賬號,與王某自行確定探望方式,在探望時要給予必要的便利,避免成年人間衝突給孩子帶來不利影響。王某在和平法院調解室探望王小某70餘分鍾。李某、王某、王小某自行達成如下協議:
王小某要求王某按照和平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的內容履行每月探望兩次的義務;
李某、王某同意從王小某寒假結束起,隔周周日晚六點到李某居住處接走王小某進行探望,當晚是否送回家由王小某決定,如不回家周一早上由王某將王小某送至學校上學。
上述書面協議,三方簽字,留存案卷中。本案件執行完畢結案。
因當事人存在抵觸情緒,強制執行反而會更加容易加深雙方的矛盾,導致父母關系的進一步惡化,孩子成為『失語者』,離異後的男女雙方真正關注孩子心聲的程度還不夠。
本案中,和平法院通過加大調解力度與男女雙方進行溝通,多以孩子的健康成長為切入點,耐心作思想工作,使本案得到妥善處理。
法官在此提醒:離婚對孩子的影響很大。當感情破裂,婚姻無法繼續,希望父母能夠理性處理孩子的撫養。多從孩子的角度出發,不要因為成年人的衝突給孩子造成二次傷害。(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