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劉博法主持一起故意傷害案件的刑事聽證。
天津北方網訊:今年春節賀歲片《第二十條》男主角檢察官韓明(雷佳音飾)在影片的最後部分有一大段激情燃燒的陳述,是影片的高潮部分,也是點睛之筆。這段陳述設置的場景是檢察機關對嫌犯王永強的起訴意見進行一場檢察聽證。檢察聽證是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力推的一項工作,是新時代檢察機關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公開促公正、以聽證促公信的重要舉措。
一次聽證 挽救一個家庭
陽光照進現實,看得見摸得著的公平正義更能取信於民。
2月1日,一場刑事聽證會在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簡稱市檢二分院)召開。
王鋼是一起故意傷害案件的嫌疑人。去年6月的一個晚上,岳母與鄰居發生糾紛,得知消息後他急忙趕至岳母家,與現場勸架的張強發生口角並產生衝突,致張強肋骨骨折,經鑒定為輕傷一級。
“我沒想到會把人傷得那麼重,我只是一時氣憤纔釀成大錯。”王鋼是家中的“頂梁柱”,如果自己被收監了,年邁的父母誰來養、剛剛考入大學的女兒前途會怎樣?王鋼不敢想象,更懊悔不已。
案情很簡單,但因鄰裡偶發矛盾引起,如果簡單“一訴了之”,看似問題解決了,但雙方如若從此結下仇怨,矛盾昇級,會為社會穩定埋下隱患。考慮到王鋼是主動投案,並能夠如實交代犯罪事實,沒有前科劣跡,在認罪認罰的同時能積極賠償被害人,被害人也遞交了諒解書,主動提出不再追究他的法律責任。為消弭社會矛盾,妥當辦理案件,市檢二分院擬對王鋼作相對不起訴,並決定舉行公開聽證,在依法辦案同時主動接受外部監督,確保案件辦理質效。
聽證會由市檢二分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劉博法主持,邀請人民監督員、聽證員、群眾代表、偵查人員、新聞記者等參加聽證。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就基本案情、證據審查、法律適用等問題發表審查意見,並提出相對不起訴的處理意見及理由。聽證員結合案情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提問,並對案件進行了獨立評議。
“千金買戶,八百買鄰;鄰睦風亦暖,家和人自康。”聽證會上,劉博法從案情出發,寓法於理對王鋼進行了訓誡和嚴肅教育,希望他能深刻認識錯誤並汲取教訓,保持對法律的敬畏之心,不要“衝動上頭”,做守法公民,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回饋社會。
“這件事確實是我做的不對,事情發生後我沒有一天不在後悔中度過,通過這次聽證會我深刻認識到自己的行為為法律所不容,是檢察機關給了我重新悔過的機會,拯救了我的家庭。”王鋼對自己的行為再次悔過,真誠向被害人道歉,並表示以此為戒,遵紀守法,絕不再犯。說完他向檢察官和聽證員、監督員各深深鞠了一躬。
案件承辦檢察官王潔說,沒有追究王鋼的刑事責任並不意味著他沒有過錯。綜合考慮到王鋼具有從輕情節及其家庭因素,出於對維護社會關系和諧穩定的考量,通過聽證會給他一次機會。這次聽證會對王鋼而言如同一次訓誡教育會,能讓其更加深刻反思自己不理智行為所帶來的社會危害,從而更加深刻認識自己所犯的錯誤,引以為戒,積極改過,這樣的效果比單純宣布相對不起訴要好得多。同時,對於王鋼,檢察機關後續將按照相關規定建議公安機關對其進行治安處罰,並適時對其表現進行調查回訪,督促其悔過自新。
一次聽證 “破壞者”變身“維護者”
懲罰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2月5日,在靜海區獨流鎮七堡村,李順向記者說起自己“角色”改變的歷程。
年近六旬的李順指著自己的腰說,年輕時受過傷,乾不了重體力活了,除了耕種幾畝農田外,平時就靠在附近打零工貼補家用,日子過得有點兒緊巴。
每年夏季,大清河漲水魚多,有的村民會到河裡捕魚,為改善生活也賺點兒小錢。2022年5月、6月是大清河水域禁漁期,李順和妻子吃完晚飯後趁著夜色多次駕船到大清河,一人劃船,一人用自制電機以電拖網方式捕撈野生魚。6月13日,二人在大清河水域電魚時被民警當場抓獲,現場查獲非法捕撈的大量鯉魚、鯽魚、黑魚等。
“靠水吃水”,在村裡人看來很正常,上輩人就有夏季到河裡捕魚的傳統,自己也不是第一個,李順沒覺得這是多大的事兒,但被司法機關告知面臨的法律責任後,纔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市檢二分院辦案人員在全面審查公益訴訟線索後認為,李順夫妻二人違法行為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依據法律相關規定應對水生生物資源損害共同承擔民事賠償等責任。
市檢二分院辦案人員在調查階段對李順進行詢問,他對非法電魚造成大清河水域水生生物資源損害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對損害評估價值沒有異議,但表示沒有穩定收入來源,家庭經濟十分困難,無力承擔損害賠償費用。在辦理該案過程中,市檢二分院又先後受理同村4名村民非法捕撈水產品民事公益訴訟案件,4人也表示無力承擔損害賠償費用。辦案人員在深入靜海區農業農村委、鄉鎮和村街走訪調查發現,當地村民對非法捕魚危害性認識不足、生態保護意識和法治意識淡薄,導致違法行為屢禁不止。
為確保依法辦理的同時,處理結果最終能夠執行到位,將恢復性司法理念落到實處,辦案人員梳理歸納上述幾類案件焦點問題,決定就當事人是否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以及以何種方式修復受損害生態環境組織上門檢察聽證。由市人大代表、行政執法人員、執業律師等3名具備專業領域知識“益心為公”志願者擔任聽證員,並邀請靜海區農業農村委、鄉鎮政府負責人,多名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代表共同參加。
聽證會上,聽證員圍繞當事人違法行為、損害價值、修復方式、後期監督等方面進行詢問。行政機關詳細闡述了電魚對生態環境和人身安全的危害,鄉鎮政府和村委會代表對如何落實生態修復責任提出了意見建議。經過認真評議,聽證員一致認為,李順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造成社會公共利益受損,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並且李順等人采用勞務代償替代性修復方式具備可執行性。同時,提出勞務替代性補償的規范和監督應當進一步完善的建議。李順等人在聽證會最後陳述環節表示,深刻認識非法捕魚行為的嚴重後果,誠心表態要現身說法配合執法部門進行漁業資源保護法治宣傳。
“文件一沓,不如實案一個。”七堡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宮耕說,以前村乾部也多次宣傳不要在禁漁期、禁漁區非法捕撈,但村民們不當回事。這次聽證會帶來了不一樣的效果,檢察機關以案釋法,幫助村民們認識到電魚不只是電死幾條魚那麼簡單,會影響到大清河中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認識到在禁漁期、禁漁區非法捕撈是違法行為,會面臨法律制裁;提示村民知法守法,共同維護身邊的優質生態資源,讓“綠水青山變成金山銀山”,最終達到“辦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面”的良好社會效果。
聽證會後,村裡再沒有人去河裡非法捕魚了,有的村民乾脆把小船賣掉。勞務代償也充分調動幾名侵權人履行賠償責任的積極性。
變化最大的是李順。這次聽證會後他意識到自己為點兒小利給生態環境帶來破壞,也感受到檢察機關的寬柔相濟,只有多做點兒公益的事纔能彌補。除了完成鎮上交代的公益勞動外,他還自發地到河堤巡查,半年來多次制止亂倒垃圾污染大清河行為,成為生態環境的維護者。去年海河流域性特大洪水,村裡有償築堤,他無償乾了3天。
一次聽證 化解百姓心中的“堅冰”
公正司法,如何讓群眾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公正、理解公正並非易事。
2023年冬,首場大雪過後天寒地凍、冰厚路滑,劉博法一行到100公裡外的薊州區邦均鎮小崔莊村進行了一場檢察聽證。
當事人趙大爺的兒子趙小寶在網吧上網期間與被告人王陽發生爭執,後被王陽持碎啤酒瓶捅刺死亡。原審法院以王陽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無期徒刑,並附帶民事賠償。趙大爺與老伴兒對此不服,以量刑畸輕為由提出申訴。
為響應最高檢“應聽盡聽”,市檢二分院充分發揮“關鍵少數”的帶頭作用,劉博法檢察長接下這塊“硬骨頭”。
車行駛在路上,劉博法在思索,地上的冰再厚,春暖花開之日,肯定能化掉,但藏在當事人趙大爺心中的“堅冰”如何化掉?
調取全案卷宗,詳細梳理在案證據,制定詳細化解方案,全方位為原案及次生信訪案件進行復盤溯源。經審查,原案結論正確、程序合法。
考慮到趙大爺夫婦年邁且訴求強烈,既要忍受喪子之痛,還要照顧上學的孫子孫女,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和經濟壓力,市檢二分院決定借這次上門聽證打開老人的心結。
此次聽證會的場地設在小崔莊村村委會辦公室,在部分村民的見證下,聽證會開始。
“今天我們請來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一起掰扯掰扯這個案子,同時還有鎮裡、村裡的代表,也讓咱們身邊人一同評評理。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考慮到被告人在此案件中認罪認罰……”聽證會上,案件承辦檢察官圍繞法律法規、犯罪情節、認罪認罰等方面進行了充分闡述。
“您和家人經歷的傷痛我們感同身受,但國家對死刑的適用是有嚴格的規定和程序的。作為司法機關,我們更要依法辦案。”劉博法言語誠懇。
聽證員頻頻發問,針對焦點問題抽絲剝繭,並多次從自身專業角度對案件處理問題進行評議。
參與聽證的其他工作人員釋法說理,讓趙大爺心頭的“堅冰”慢慢融化,經過近兩個小時的充分溝通後,老人決定撤回申訴。
在受案之初,市檢二分院辦案人發現趙大爺一家生活困難,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於是啟動相應司法救助程序。聽證會後,市檢二分院與薊州區委、政法委、區檢察院等有關負責人一起走進趙大爺家中,把司法救助金及書籍、米面糧油等送到老人手中。薊州區婦聯為趙大爺一家送去慰問金,聽證員陳亞東現場決定個人為趙大爺捐款,同行的心理諮詢師也表示可以為他們提供一對一公益心理援助跟蹤式服務。
“生活中如果有困難,您第一時間跟我們反饋,咱們一起想辦法。”劉博法緊緊握住趙大爺的手說。
“是你們讓我在嚴冬中感受到足夠的溫暖。”趙大爺表達了感激之情。
“法律是剛性的,有硬度的,但司法是有溫度的,執法者要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溫度,是檢察機關始終不變的初心。”劉博法表示,這起案件難點不是司法審判,而是化解當事人心理疙瘩,解決實際困難,讓當事人在感情上接受司法審判結果,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應”,以檢察為助力推進社會和諧。
(為保護個人隱私,文中3個案例當事人均系化名)
檢察聽證的
工作原則有哪些
1.秉持客觀公正立場。
2.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
3.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與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相結合。
可以適用檢察聽證的
案件類型
列舉式+原則性
覆蓋“四大檢察”
列舉式
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擬不起訴案件、刑事申訴案件、民事訴訟監督案件、行政訴訟監督案件、公益訴訟案件等常見的聽證案件類型。
原則性
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案件處理等方面存在較大爭議,或者有重大社會影響,需要當面聽取當事人和其他相關人員意見的,經檢察長批准,可以召開聽證會。
特殊情況
審查逮捕案件,考慮到偵查秘密原則,聽證范圍限定在需要核實評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會危險性、是否具有社會幫教條件的情形。
一般公開舉行聽證會的
案件類型
1.擬不起訴案件
2.刑事申訴案件
3.民事訴訟監督案件
4.行政訴訟監督案件
5.公益訴訟案件
一般不公開舉行聽證會的
案件類型
1.審查逮捕案件
2.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
3.當事人是未成年人案件
哪類人員可以受邀
參加聽證會
聽證員 人民監督員
案件當事人 其他相關人員
法定代理人 證人和鑒定人
訴訟代理人 相關辦案人員
辯護人 第三人
照片由受訪單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