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回復信息算不算加班 『隱形加班』咋取酬

掃碼閱讀手機版

來源: 工人日報 作者: 編輯:鄧坤偉 2024-03-21 08:47:41

內容提要:有勞動者表示,不知從何時起,與工作有關的微信建群越來越多。每一個群都是一種線上工作場景,都傳導著工作壓力。專家建議,應賦予員工線上請假權,允許被批准休假的員工不關注、不回復、不處置工作群的信息。

閱讀提示

有勞動者表示,不知從何時起,與工作有關的微信建群越來越多。每一個群都是一種線上工作場景,都傳導著工作壓力。專家建議,應賦予員工線上請假權,允許被批准休假的員工不關注、不回復、不處置工作群的信息。

總公司大群、分公司群、部門群、項目進度群、客戶反饋群……在遼寧省沈陽市一家連鎖超市做門店管理員的趙琳琳,微信上置頂的工作群就達38個。工作之餘,手機經常響個不停。去年3月,不堪重負下趙琳琳選擇離職並申請加班費,經法院調解,企業支付其加班費8400元。

生活被工作群淹沒的職場人不止趙琳琳。下班後、節假日期間,回復那些隨時彈出來的微信工作群消息,成了一種新的工作場景。

在傳統的工作方式之外,其他能夠與工作“鏈接”的工作群打卡、實時匯報、日常維護、布置任務等是否應該被納入“工作”的認定視野,成了公眾關注的話題。

微信群回復信息算不算加班難界定

2017年剛入職時,趙琳琳不覺得工作群是負擔,反而覺得讓工作更便利。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微信建群越來越隨意。一次任務建一個群,一項活動建一個群,每一個群都是一種線上工作場景,都傳導著工作壓力。

“只有16個群設置了消息免打擾,剩下公司內部群都不敢設。”趙琳琳告訴記者,她曾因為洗衣服不及時回復信息被群通報了,累計3次會扣發工資200元。各個工作群,大大小小,林林總總,都是發布工作指令、安排工作、督導工作、匯總工作、反饋工作、信息交流的平臺。在群裡,企業要求員工不能是簡單的收到回復,還要全面閱讀並厘清工作群中的必要信息,做出回應。

趙琳琳說,她曾半夜12點還在工作群裡處理工作,也曾邊指導兒子寫作業邊回復群內信息。2023年4月,趙琳琳請求公司支付1年的延時加班費、休息日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加班費共計3.7萬元。勞動仲裁委不支持其請求,趙琳琳不服裁決,訴至法院。

法院認為,綜合考慮趙琳琳在非工作時間使用微信工作超出一般簡單溝通的范疇並付出實質性勞動內容,明顯佔用了休息時間,應當認定為加班。考慮到趙琳琳無法提供加班時長的證明,經調解,用人單位支付其加班費8400元。

然而,也有勞動者並未因在工作群付出勞動獲得加班權益。2023年11月,大連某商貿公司銷售員楚澤向當地勞動仲裁庭申請加班費,未獲支持。

仲裁庭給出的裁決理由是,加班是指用人單位基於生產經營需要,在法定工作時間外安排勞動者繼續從事本職工作。楚澤在工作時間之外回復微信群裡的客戶信息,雖然是本職工作,但並不是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同時,未按公司規定提交申請後經主管領導批准。楚澤提供的微信群裡的聊天記錄和打卡記錄,只能體現特定時間發送信息和溝通的行為,無法證明他持續勞動的狀態。

利用微信群工作時長難計算

微信工作群普及之前,“回家離開辦公電腦就能逃離出來,休息時間安靜許多”。趙琳琳說。直至離職前,她所在的公司也沒有為工作群的建立、管理建章立制,也沒有明確建群權限,設定建群審批流程和條件。

記者隨機采訪10家用人單位,部分規定了群內發布信息的內容,並沒有針對微信群建立、使用時間及時長的規定。

遼寧省勞動人事爭議研究會法律專家孟宇平表示,目前,我國相關法律並沒有對微信群這種用工管理方式進行規定。“數字化和信息化辦公手段的應用,讓很多原來線下完成的工作均可通過線上實現,客觀上增加了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支配程度,支配方式變得更加容易,也更加隱蔽。”孟宇平說,因休息時間通過微信等方式回復工作事宜,不是在工作場所進行且時限難以界定,往往很難認定為工作,催生了“隱形加班”。

少數微信群工作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比如線上開會、培訓,勞動者可以通過會議通知、培訓通知、考勤記錄、簽到情況等證明加班事實和加班時長。大部分則具有臨時性、偶發性的特點,很難體現用人單位管理用工的特點。利用微信群加班時長計算難以客觀量化,在回復信息時亦可從事其他生活活動。因此,司法實踐中,法官會酌情調整加班費的金額。

應賦予勞動者線上請假權

其實,不論哪種形態的加班,都應以勞動者在非工作時間提供了一定量的實質性勞動為定性的必要條件。遼寧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王磊指出,微信辦公這種“隱形加班”不是不能解決。首先,企業應設立相關規章制度,明確工作時間以外非必要不上線、非必要不建群。根據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與員工協商規定固定的上線時長。其次,應賦予員工線上請假權,允許被批准休假的員工不關注、不回復、不處置工作群的信息。

“公眾關注的認定工作崗位、工作場所、工作方式的標准應與時俱進。”王磊表示,司法機關、人社部門等應加強對微信群加班問題的研究,明確微信群加班的情形和標准,教育引導用人單位轉變觀念,完善對員工微信群加班權益的保護機制,支持員工維護微信群加班權益的訴求。

孟宇平建議,各地各級法院、勞動仲裁機構應當加強關注和研究,掌握利用微信群等進行線上加班的規律和特征,用一起起維權案例形成規范、統一的認定機制,對勞動者權益提供全面保護。同時,多開展以案釋法活動,指導用人單位正確看待加班,完善規章制度。引導勞動者對加班有更准確的理解和認知,善於通過溝通、協商、提起勞動仲裁等方式表達維權訴求。

   原標題:微信群回復信息算不算加班?『隱形加班』咋取酬?

下載津雲客戶端關注更多精彩

推薦新聞

關於北方網 | 廣告服務 | 誠聘英纔 | 聯系我們 | 網站律師 | 設為首頁 | 關於小狼 |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2-23602087 | 舉報郵箱:jubao@staff.enorth.cn | 舉報平臺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津B2-20000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205099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12120170001津公網安備 12010002000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