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5月8日起,天津市將實施『超標』兩輪電動自行車禁行措施。為推動工作順利開展,由天津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舉辦的『天津市「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換購宣傳周』近日拉開帷幕。
記者了解到,2019年推出的電動車新國標對兩輪電動車實施了分類管理,2019年前生產、不符合國標標准的車輛被稱之為超標電動車,超標電動車只能在過渡期內騎行,過渡期結束以後將不得上路。為了引導非標電動自行車加快、有序退出或置換為合規車輛,我市有關部門出臺相關規定,對於超標電動車並沒有采取一刀切的措施直接淘汰,而是設置了相應的過渡期。2024年的5月8日起,天津市將實施『超標』兩輪電動自行車禁行措施。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25km/h,蓄電池標稱電壓不大於48V,整車重量(含電池)不大於55kg,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等。兩輪電動車的『以舊換新』工作也進入了『提速期』。
3月28日至30日,第二十二屆中國北方國際自行車電動車展覽會將在天津梅江會展中心舉行。為進一步推動『非標』電動車換購工作開展,展會組委會特別在現場開闢了『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換購活動專區。記者在現場看到,交管部門在現場設置了上牌點,市民在購買電動車後可現場上牌,一站式辦齊所有手續。
記者現場向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民警了解到,5月8日以後,懸掛黃色號牌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行駛,公安交管部門將會對超標車上路進行管理。『市民購買新國標車後要及時辦理注冊登記上牌。我市207家公安派出所均可辦理,市民也可在100家帶牌銷售商店購車並辦理一站式的服務。對於不再使用的超標車,要及時到公安派出所窗口去辦理注銷。』民警建議。(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