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於2024年4月2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四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於2024年4月2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
2024年4月26日
原標題:受權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四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