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為更好服務保障城市貨運配送發展,促進提高城市貨運配送效率,公安交管部門結合天津市實際,自即日起針對部分貨車實施以下便利通行措施。
天津北方網訊:為更好服務保障城市貨運配送發展,促進提高城市貨運配送效率,公安交管部門結合天津市實際,自即日起針對部分貨車實施以下便利通行措施:
懸掛新能源專用號牌的輕型及以下廂式、封閉式、多用途貨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除外),可不受天津市外環線(含)及以內道路貨車禁限行管理措施限制。除上述車輛外,其他輕型及以下貨車維持現行通行政策不變。
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中型廂式貨車,在天津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享有輕型廂式貨車同等通行權利。對車輛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條件的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可不受天津市外環線(含)及以內道路貨車禁限行管理措施限制。
(津雲新聞記者苑美麗 通訊員黃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