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曹妃甸海域有個沈船,都四年了還是無人打撈,我們擔心海水腐蝕會造成船舶漏油,污染海洋環境,還影響我們捕撈作業及航行安全。”2020年7月,唐山市人民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
2016年7月,涉案船舶“粵安運61”輪從天津海域開往曹妃甸海域裝載海砂,裝載完畢船舶啟航時發現船體抖動,速度急速下降為0,並開始右傾下沈,最終船舶在曹妃甸海域沈沒。
天津海事法院於2022年4月立案後,依法適用普通程序組成七人合議庭,通過互聯網開庭審理了此案。唐山市人民檢察院以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身份出庭,請求判令廣東某航運有限公司恢復相關海域原狀,及時打撈沈船並消除環境污染危險。
最終,天津海事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廣東某航運公司於判決生效後九十日內完成打撈“粵安運61”沈船的全部作業。該航運公司上訴至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起長達七年之久的沈船處置糾紛得以解決。此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海洋環境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京津冀協同發展十年來,天津各級法院充分發揮司法審判職能作用,初步構建了全領域、多層次、高質效的京津冀司法協作新格局,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為服務“美麗宜居京津冀”建設,京津冀三地法院簽署《京津冀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建立了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機制。天津海事法院與大連、青島海事法院簽訂《渤海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機制框架協議》,推動形成渤海生態環境保護合力。
加強海事審判,服務北方國際航運核心區建設。制定服務“一帶一路”建設、支持海洋經濟等司法保障措施。海事法院在天津港設立法官工作室、在國際航運服務集聚區設立共享法庭,天津自貿區法院設立了天津國際商事審判庭,妥善審理國際航運物流等糾紛,助力建設世界一流智慧港口、綠色港口。
三地法院加強配合,積極開展打擊養老詐騙、電信詐騙、非法集資等專項行動,守好群眾“錢袋子”。深入推進常態化掃黑除惡,依法嚴懲嚴重破壞企業生產秩序的惡勢力犯罪,利用軟暴力實施“套路貸”,利用網絡新聞實施敲詐等黑惡犯罪,為京津冀協同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圍繞天津“一基地三區”功能定位,不斷完善司法工作措施,持續提昇服務保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強化對信息技術、現代生物、新材料、航空航天制造等前沿領域以及關鍵核心技術的司法保護,依法妥善審理了涉“天津同仁堂”、“正陽春”等“中華老字號”和騰訊、字節跳動、納米、三星等知名企業涉訴的知識產權案件。
健全區域金融司法協作機制,一中院、三中院與北京金融法院、雄安新區中院等會簽《京津冀金融司法協同合作備忘錄》,積極參加京津冀金融司法協同等論壇,推動跨地域金融審判協同高效。
為拓展三地司法交流,建立服務保障京津冀典型案例發布機制,2016年1月至2024年6月,全市法院共審結一審涉京冀案件26萬餘件,已發布5批共39個典型案例,7個案例入選最高法院發布的服務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典型案例。
下一步,三地將進一步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深化拓展與京冀法院的立審執聯動,持續推進三地司法協作走深走實,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津雲新聞記者苑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