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表決通過關於區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有關問題的決定,通過關於修改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平安建設條例的決定和關於修改海域使用管理條例的決定
5月22日,市十八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二十六次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喻雲林主持並講話。
會議表決通過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區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有關問題的決定》,通過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天津市平安建設條例〉的決定》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條例〉的決定》,審議了《天津市長城保護條例(草案)》。分組審議時,常委會組成人員對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提出了意見建議。
會議表決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2026年市級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
會議聽取並審議了市政府關於我市國有企業以科技創新引領新質生產力發展有關情況的報告、關於我市2025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等。
會議聽取並審議了市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關於市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會議表決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會議表決通過了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提請審議的人事事項。
喻雲林在講話時說,這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修改海域使用管理條例的決定,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海洋強國建設重要論述、服務天津現代海洋城市建設的有力舉措。有關方面要貫徹實施好新修改的法規,優化海域管理審批體制,促進海域節約集約利用,全面提昇審批服務效能,以法治力量推進我市海域資源科學管理和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
喻雲林指出,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修改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平安建設條例的決定,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將我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實踐成果上昇為法規制度,對於進一步提昇基層治理效能、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具有重要意義。要以此次法規修改為契機,完善綜治中心平臺功能,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協同聯動形成治理合力,更好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大局穩定。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馬順清、趙飛、張慶恩、殷向傑和秘書長李清出席會議。副市長李文海、王秀峰,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李靜,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光輝,市監察委員會負責同志等列席會議。(記者 徐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