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近年來,隨著屋頂光伏發電項目不斷推廣,因光伏板安裝引發的相鄰權糾紛逐漸增多。
近年來,隨著屋頂光伏發電項目不斷推廣,因光伏板安裝引發的相鄰權糾紛逐漸增多。近日,寧河區人民法院發布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及典型案例,通過一起光伏板遮擋鄰居采光案件,為綠色能源開發利用劃出法治邊界。
在一起案例中,村民王某將自有住宅屋頂租賃給某能源公司,公司在屋頂鋪設光伏發電板,用於並網售電。該光伏板支架高出屋頂約1米,呈陣列式排布。王某房屋北側緊鄰村民於某住宅,於某發現自家房屋采光受到嚴重影響。雙方溝通未果,於某訴至法院,要求拆除光伏板並賠償經濟損失。承辦法官現場勘驗確認,光伏板確實造成實質性遮光。考慮到光伏板由能源公司統一投資建設,若全部拆除既影響綠色能源利用,也會造成資源浪費,法官組織三方多次調解,指出開發利用太陽能屬於綠色能源范疇,但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最終三方達成調解協議,能源公司將遮光最嚴重的5塊光伏板由屋頂遷移至前院,並賠償於某采光損失2000元。
法官介紹,這是一起規范“陽光資源”有序利用的典型案例。法院摒棄了“拆”或“不拆”的簡單處理方式,采取局部遷移的“最小影響”方案,實現了綠色發展與權益保障雙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