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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在新世紀之初,該院要求各級人民法院更加自覺地通過審判工作和執行工作,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爲此,高法提出了今年審判和執行工作要在五個方面依法規範市場行爲,維護市場秩序:
第一,要堅決依法維護以公有制爲主體、多種經濟成份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妥善處理涉及企業改制、資產重組和破產案件,防止逃廢、懸空債務和國有資產流失。
第二,通過審判工作,依法穩定農村中的土地承包關係,保護土地承包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農村政策的長期穩定性。
第三,要依法妥善處理借款、存單、保險、融資租賃、證券、期貨糾紛以及金融機構整頓過程中發生的各類案件,促進金融市場的發育和完善。
第四,要依法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僞劣商品、走私、騙取出口退稅、逃匯騙匯、僞造貨幣、金融詐騙等各種危害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對“打假”等專項鬥爭中發生的暴力抗法事件的主謀者、指揮者和直接兇手,必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支持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行政。
第五,要加強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嚴格依法保護科技人員和作者等享有智力成果權,堅決制止和制裁盜版、假冒等各種侵權行爲。要積極受理網絡域名與商標權等民事權益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網絡環境下的知識產權。要研究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對保護知識產權帶來的新情況、新問題,注意總結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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