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的醫療廣告使廣大羣衆深惡痛絕,爲此,衛生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加強醫療廣告審查管理,嚴肅查處刊登虛假醫療廣告的醫療機構。記者就此採訪了衛生部有關部門負責人。
虛假醫療廣告問題已引起衛生行政部門的關注。經檢查發現有些醫療單位未經審查批准或編造廣告審查批號,在大衆媒體刊登廣告,還有些醫療單位隨意擴大醫療療效,誤導患者。有些醫療單位用醫療廣告批號宣傳藥品醫療器械,或用藥品醫療器械廣告文號刊登醫療廣告,這些都是違法的。
據瞭解,我國有關部門對發佈醫療廣告已有明確規定,要求:醫療機構必須持有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醫療廣告證明》,纔可進行廣告宣傳。醫療廣告的內容,必須與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覈定的發佈內容相一致。醫療廣告發布者不得擅自篡改發佈內容。醫療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健康、科學、準確,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騙或誤導公衆。醫療廣告中不得含有宣傳治癒率、有效率等治療效果的內容,如治癒率達多少,有效率達多少,徹底根治某某疾病等字樣;更不允許進行誇大療效的宣傳,或利用患者及其它醫學權威機構、人員和醫生的名義、形象進行廣告宣傳。比如冠以祖傳祕方或名師傳授等內容都是違反規定的。
另外,醫療廣告不得含有宣傳藥品、醫療器械的內容。對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廣告,廣告主不得自行或委託他人設計、製作、發佈;廣告經營者不得提供設計、製作服務,廣告發布者不得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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