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宣判大會,對東突厥斯坦伊斯蘭真主黨分裂國家案進行宣判,首犯艾爾肯阿不拉被判死刑。
艾爾肯阿不拉1993年10月在巴州庫爾勒市成立以其爲首的“伊斯蘭反對黨”(1996年11月更名爲“東突厥斯坦伊斯蘭真主黨”)組織。後在新疆各地發展成員113名,召開29次組織會議,籌集資金8萬元,購置了武器彈藥、宣傳工具,建立印刷廠,“在各城市、地區搞恐怖活動”,以達到“在本鄉本土建立伊斯蘭政權”的目的。他們將32名黨政幹部和愛國宗教人士列爲暗殺和恐怖活動對象,並大肆進行恐怖活動。1997年1月,艾爾肯阿不拉及該組織主要成員陸續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並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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