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召開的山東省九屆人大四次會議,一些代表批評“現在虛假醫藥廣告太多太濫”,並聯名提出建議,對那些坑騙羣衆、圖財害命造成嚴重後果的虛假醫藥廣告,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代表夏作理說,有關部門統計,2001年1月份,山東某市8家報紙上的醫藥廣告,沒有按規定進行登記審查的佔51%,真正按藥典介紹、名副其實的僅有3%,虛假廣告佔97%。一些廣告吹得離譜,有的很一般的藥,吹成“神藥”,不管什麼難治的病,都有“顯著療效”。連現代醫學治不了的病也能治癒。
夏作理說,我作爲一個醫務工作者,經常碰到被騙了錢財又耽誤治療的患者。有位癲癇病人,輕信廣告上說的所謂“祖傳祕方”,化了上萬元買藥吃,被害得骨質疏鬆,骨股頭壞死。有種專治“腦癱”的藥,吹的神乎其神,患者用了根本沒有療效。
代表顏振元說,有些藥說過了頭,還有人當“託”,在電視、報紙上現身說法,有很大的欺騙性。我患有關節炎,也有經濟條件自己買藥吃解除病痛,可是看到鋪天蓋地的廣告,反而不知道什麼藥好,無所適從了。
代表劉來村說,虛假醫藥廣告太多,坑害了消費者,有損於醫藥行業和各類媒體的形象。醫藥廣告一定要實事求是,有關審批部門要嚴格把關,媒體也不能只顧經濟效益,忽視社會責任。各個環節認真負責,杜絕害人廣告。哪裏發現虛假醫藥廣告,應該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於故意製假售假的始作俑者,要依法嚴懲。(尹建華丁錫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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