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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經濟、社會地位的日益提高和法律知識的逐漸普及,廣東省越來越多的婦女學會了用法律保護自己。她們在正當權益受到侵害後,成功地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人格和尊嚴。
婦女權益與婚姻、家庭密切相關。據廣東省婦聯信訪室王芳介紹,省婦聯每年接到的投訴中,婚姻、家庭類的事件佔六、七成,其中有60―70%是涉及丈夫“包二奶”、重婚和家庭暴力的。
近年來,廣東省維護婦女權益法律、法規的制訂工作走在全國前列。如1994年頒佈的“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規定”中針對廣東農村經濟發展的情況,對農村“出嫁女”權益作了專門的規定,對出現的一些損害婚姻關係的新現象作了對過錯方追究責任的規定。2000年5月針對包“二奶”、養情婦日趨嚴重的現象,廣東省制定了《關於處理婚姻關係中違法犯罪行爲及財產處理等問題的意見》,對非法婚姻行爲造成的離婚案的財產處理及子女撫養問題作出了嚴格的規定,特別是在規定過錯方購買給第三者的大宗財產、房改房補償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廣東省通過“學會保護自己”等活動以及“婦女科技致富工程”的全面實施,有效地向廣大城鄉婦女宣傳法律知識,目前全省農村婦女學校已發展到萬餘間;2000年3月省婦聯與司法部門合作,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婦女權益部,已承接了近40宗的法律援助案件。經過宣傳、教育,越來越多的婦女意識到,家庭暴力、丈夫“包二奶”、重婚等不是家務事,懂得藉助社會的力量和法律法規的支持,爲維護自身權益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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