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獲悉:北京市將開始全面整頓房地產中介機構,對北京市的房地產中介機構重新進行登記,並對其業務範圍作出規範,全面推廣經紀人制。市工商管理部門和房地管理部門也將緊密合作,共同加強對房地產中介公司的管理。有關部門人士表示,今後,北京的房地產中介機構如未取得房地產管理部門下發的資質證明,不允許其從事經營活動。
據有關負責人介紹:北京市房地產中介市場將大力推行經紀人制度。按《北京市房地產經紀機構管理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必須在取得《北京市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和《北京市房地經紀人助理資格證》的人員須佔總人數的50%的情況下,才能發給資質證書,才能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根據我國和北京市有關規定,房地產經紀人員包括經紀人和經紀人助理這兩種人,必須具備相應的條件,還須通過房地管理部門主持的有關考試,並最終取得《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和《房地產經紀人助理資格證》,方能證明自己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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