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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年僅24歲的銀行儲蓄員,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挪用銀行資金達112.45萬元之多,不僅將自己投進了班房,而且斷送了其大學畢業女友的美好前程。
今年1月14日,儲戶許某來到新餘某銀行支取到期的存單,沒想到工作人員卻告之,她的存單已在去年1月就被提前支取銷戶了。許某感到非常震驚,因爲她從未前來掛失過,而且手中還持有真實的銀行存單。銀行領導感到問題嚴重,立即安排人員進行查帳。隨之,本行職工吳鬆平從1998年7月到2001年1月間作案40餘起,涉案金額達100多萬元的挪用資金一案浮出水面。
經市刑偵支隊立案偵查表明,吳某從1998年7月開始,以自己需要完成攬儲任務爲名,以每千元可得30元回扣爲誘餌,遊說其同學及好友,將錢存入他所在的銀行,之後,他又以銀行要儲戶提供身份證才能領到回扣爲藉口,將儲戶的身份證騙到手後便辦理掛失手續,將儲戶的存款取出,投進自己在股市的賬戶上用於炒股。開始,吳還能私下如期如數地將存款和利息兌現給儲戶,但隨着吳犯作案的次數越來越多,金額不斷增加,而其與女友炒股又遭虧損,致使漏洞無法填補,最終東窗事發。從1998年7月至2001年1月間,吳犯作案40餘起,其中1天內就提走儲戶8筆,合計金額達29.4萬元的存款。在作案期間,他爲了不引起銀行工作人員的懷疑,指使女友採取同種方式作案4次。
日前,案犯吳鬆平已被逮捕,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周少波 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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