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報收到一份來自汕尾陸豐市碣石鎮的投訴書,67歲的林相在信中說,由於該鎮鎮政府拖欠28萬元的請客賒賬長達6年之久,導致林相的新園酒家因資金週轉困難不得不關門倒閉。鎮政府領導已經換了4屆,剩下的欠款24萬元依然欲討無門。
本報記者於3月29日奔赴碣石鎮進行調查。投訴兩年欠款百萬致使酒家倒閉隸屬汕尾陸豐市的碣石鎮位於廣東東南沿海碣石灣畔,是個依山傍海、風景宜人的地方。該鎮的玄武山更是聞名粵東地區的佛教、道教勝地,香客往來不斷。20世紀90年代中期,碣石憑藉其三面環海、靠近港澳的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經濟一度十分繁榮,來自全國各地的生意人和旅遊者使得碣石鎮的酒樓旅館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
今年67歲的碣石人林相及其4個兒子於1994年以民間籌資等辦法籌得資金100多萬元,向陸豐市碣石商業總公司(國有)承包經營了當地規模最大的新園酒家。林相的大兒子林漢鬆、三兒子林漢越對記者說,新園酒家能夠同時接納400多位客人,開張不久,就成了碣石鎮政府接待客人的主要去處之一,生意一時間十分紅火。然而好景不長,1994年至1995年間(當時的碣石鎮黨委書記是陳××),碣石鎮黨委及鎮政府多次在新園酒家請吃用餐,簽單賒賬。到1995年底,鎮政府欠新園酒家的餐費已經高達100多萬元。後來,由於簽單的領導已經調走了,林相多次向鎮政府討債都被頂了回來。當初林家借貸的利息高達2?5%―3%,由於資金無法週轉,到1997年,林家已經是債臺高築,不得不於當年3月份關閉了新園酒家。
承包的酒家倒閉之後,林相就爲討債之事經常往鎮政府跑。1999年,大兒子林漢鬆、三兒子林漢越又在玄武山附近相繼開了兩家較爲小型的餐館。
在林家多次周旋下,第二任鎮委書記林保隆於1996年指示玄武山管委會撥款約70萬元償還林相一家,鎮政府負責餘下的28萬元,同時鎮政府給林家開了一張28萬元的欠單。直到1998年初,林家纔拿到了玄武山這筆錢。然後,第三任鎮委書記來了,但是剩下的28萬元還是沒有着落。去年,林相開始向有關部門反映這個情況,到了年底,鎮政府才又償還了4萬元。這時候,林家所欠的利息已經有46萬元之多。而剩下的24萬元欠款鎮政府卻以“不是現任領導批的,政府沒錢”爲由拖着不還。調查鎮政府一年裏吃掉200萬元林漢越說,至1995年底,碣石鎮政府在新園酒家的欠款已經達到100萬元左右,同時該鎮另一家較爲高檔的酒家金龍酒家也被鎮政府欠了100多萬元。記者稍爲統計了一下,僅這一年鎮政府就吃掉了200多萬元。
據林漢越介紹,當時鎮政府接待客人都是拿着“膳食通知單”來找酒家的,“膳食通知單”大概在90年代初就開始有了。通知單上寫明接待標準,酒店按所給標準置辦酒席,鎮政府的人陪客人吃完飯後,酒店就開出一張與通知單上數額一致的發票,鎮政府的經手人在發票背面簽名,然後酒店把“膳食通知單”和發票訂在一起。至於什麼時候找鎮政府結算,一般由林相去找鎮政府管財務的負責人解決,負責人簽了字後,再到鎮政府的財務部門領錢,能不能領到錢就要看財務有沒有錢了。林漢越說,1994年鎮政府在新園酒家吃飯的賒欠款約有三四十萬,結賬後還欠10萬元左右,1995年就沒有結過賬,鎮政府在這一年的賒欠款數有近100萬元。
在林相家中,記者見到了新園酒家分別於1996年1月20日、1996年9月28日給鎮政府開的“廣東省陸豐縣飲食業發票”,發票的“項目”一欄寫的都是餐費,“開票單位”一欄蓋着新園酒家的章。發票的背面除了鎮政府經手人的簽名溫長隨(時任黨委副書記)之外,還有一行“接待市法院同志施××,同意開支”的字樣。兩張發票接待的都是同一個人,其中一張298元,另一張700元。林漢越說,當時新園酒家經常一天之中要收到五六張這樣的“膳食通知單”。
記者就林漢越反映的情況採訪碣石鎮政府辦公室主任盧木榮。盧木榮沒有否認鎮政府1995年一年吃掉200多萬元的說法,但也說出了鎮政府的苦衷。
記者:林家的人說,鎮政府到酒家吃飯都是拿着“膳食通知單”來的,這個“膳食通知單”是怎麼一回事?
盧木榮:以前,鎮政府接待的客人到酒家去吃飯經常超出接待標準。1993年左右,鎮政府爲了規範管理,同時也控制接待標準,就開始使用“膳食通知單”。
記者:據林漢越稱,僅1995年一年,鎮政府欠新園、金龍兩家酒家的餐費就達200萬元,這還不包括現金埋單的。爲什麼一個鎮政府一年要花這麼多錢在招待吃飯上?
盧木榮:1995年的時候,碣石的經濟比較活躍,人流物流比較多。人們說到了汕尾不到玄武山就是白來汕尾一趟,所以來陸豐辦事的都要到玄武山來一趟。而這些人都要鎮政府出面接待。而且當時鎮政府是沒有食堂的,只能到外面的餐館去吃,餐館要賺錢,我們就要多花一大筆。
記者:請問鎮政府一年接待費的預算有多少?
盧木榮:現在大約是一年20多萬左右。
記者:既然預算只有20萬元,1995年卻花掉了200萬元,這不是嚴重超支了嗎?
盧木榮(笑):人家到碣石來做客,我們去接待也是人之常情,怎麼好意思推掉?就像你家裏來了客人一樣,總得招待人家吃頓飯吧?如果是上級單位來碣石辦事的,我們還得一直款待到來人辦完事離開才行,所以接待費超支了不少。
記者:在欠款沒有還清的情況下,鎮政府現在又到哪裏招待客人呢?
盧木榮:1999年鎮政府自己建了一個食堂,來客憑着“膳食通知單”就可以到食堂按標準開飯,所以現在接待費就要少很多了。
而據林漢越反映,新的酒家開張之後,鎮政府也曾經有人來吃飯,但他現在再也不肯讓鎮政府賒賬了。對鎮政府請客吃飯,玄武山來埋單,林漢越說,1997年的時候,鎮委書記林保隆指示玄武山管委會償還這兩家酒家的欠款170多萬元。讓人疑惑的是,鎮政府吃飯,爲什麼要由玄武山來埋單呢?碣石鎮辦公室主任盧木榮爲記者解開了這個“謎團”―――
記者:1997年底,新園酒家倒閉後,鎮政府曾經從玄武山管委會劃撥70萬元還給林相,同時還還了金龍酒家100來萬元。是否真有其事?鎮政府欠的錢爲什麼要玄武山管委會來還?
盧木榮:玄武山管委會是碣石鎮政府下屬的一個單位,鎮政府專門派了一個分管的領導過去(管理)。這幾年玄武山每年都能收入2000萬元左右,鎮政府的公益事業會從裏面開支一部分,其餘用作玄武山本身的建設。鎮政府的接待費一部分由玄武山來償還是有原因的,因爲上面來的人大多是衝着玄武山而來的,政府欠的招待費大多數都與玄武山有關係,讓他們出一點也是應該的。鎮政府確實沒有這麼多財力來接待。
記者:玄武山的收入從何而來?
盧木榮:部分是門票收入,部分是香客的捐款。疑問鎮政府有沒有能力償還欠款令林相一家疑惑的是:這邊廂鎮政府有關領導口口聲聲稱“經濟困難無法還款”,那邊廂卻又耗費巨資大興土木。林漢越說,1999年10月至2000年4月間,鎮政府大興土木,改建辦公大樓的大門,還高級裝修了會議廳和圍牆等。據他私下從施工隊打聽到的消息,僅這幾項工程就耗資數百萬元。而且鎮政府還照常請吃請喝。
到底是不能還,還是不肯還?記者就此詢問盧木榮。盧木榮說:“鎮政府確實是花了200多萬元搞建設,但不能就此說明政府不願意還錢。因爲政府有些事情是肯定得辦的,不可能把其他事情落下不管,把錢都拿來還債,從客觀上講這也講不通。而且,老實說,自從欠債至今已經換了4任鎮領導了,現在要保持正常的運轉都有困難,怎麼可能去償還以前領導欠的債呢?不過,老百姓的疑惑也有道理,‘父債子還’是天經地義的,林相的心情我們理解,但是他要有耐心,要理解鎮政府的難處,鎮政府也會體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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