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建立全國統一的銀行卡受理市場,方便廣大商戶和持卡人對銀行卡的受理和使用,進一步推動“金卡工程”建設,中國人民銀行日前下發通知,要求我國境內各商業銀行(含郵政儲匯局、農村信用聯社等)發行的具有人民幣結算功能的銀行卡統一採用“銀聯”標識。
通知要求,各商業銀行發行的限國內通用的銀行卡必須在卡正面右下方指定位置印刷統一的“銀聯”標識,限國內通用的人民幣貸記卡還應同時在卡正面右下方指定位置加貼“銀聯” 標識的全息防僞標誌。限國內通用的人民幣借記卡是否使用全息防僞標誌由各商業銀行自行確定,但不得使用“銀聯”標識全息防僞標誌以外的其它防僞標誌。各商業銀行發行的可在國內外通用的“雙賬戶”銀行卡必須在卡正面右上方指定位置印刷統一的“銀聯”標識。
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各商業銀行新申請發行的可異地或跨行使用的銀行卡,必須符合統一的“銀行卡聯網聯合業務規範”和相關技術標準的要求,且必須按本通知要求向人民銀行報送符合“銀聯”標識使用要求的卡樣。
通知最後要求各商業銀行認真做好“銀聯”標識的使用、受理等宣傳工作,自2004年1月1日起,銀行卡受理市場中的ATM、POS等銀行卡終端機具上必須張貼“銀聯”標識,不得再張貼地方性銀行卡聯網通用標識。2002年1月1日起,各類銀行卡上均不得再印刷地方性聯網通用標識。各地區自行設計製作的地區性銀行卡聯網通用標識應逐步廢止。(張旭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