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面很廣的香港《2000年知識產權(雜項修訂)條例》4月1日正式生效,商業機構未經授權影印報章雜誌或使用盜版軟件均屬違法行爲。一時間大批企業搶購正版軟件,使香港市場上的正版軟件出現供不應求的情況。香港商業軟件聯盟已發出聲明,在一個月內不會提出投訴。但不少中小企業認爲,如果認真執行新版權條例,將使經營成本大大增加,一項小型的抽樣調查顯示,目前至少有20%-30%的中小企業正考慮遷返內地或暫時結束營業。
據保守估計,目前香港商業機構使用的電腦軟件中,超過半數是翻版軟件。
根據新的版權條例,如果沒有得到授權,商業機構哪怕是複印報章雜誌也屬違法行爲。對此香港特區政府工商局副局長麥靖宇在一個電臺節目中表示,不少公司包括政府,每天都會剪報或複印,鑑於香港報業目前還沒有一個統籌授權問題的機構,有關部門會積極聯絡業界討論過渡措施,但爲避免特區政府觸犯版權條例,從4月1日起會停止影印報章,改爲多購幾份傳閱剪報。但作爲教學用途的影印行爲,屬於豁免範圍之內。
作爲執法機構的海關助理關長潘揚光在另一個電臺節目中表示,海關收到投訴後纔會採取行動。
爲協助中小企業面對新修訂條例的實施,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將會測試一些兼容性軟件,希望能爲中小企業尋找更多軟件以供選擇。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副總裁姜永正博士表示,自政府加強有關法例的宣傳後,很多中小企業開始關注到本身的版權問題,這足以證明各界都注重知識產權,這是一個好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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