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由蘭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蘭州“李氏”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案正式開庭審理,該團伙37名骨幹分子因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等多種罪名到庭受審。
“李氏”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案,是建國以來甘肅省查處的首例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案,該團伙首要分子李智(已死亡)、李捷、李斌、李暉兄弟4人以及董海俊等人,自80年代初以來,糾集社會閒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在蘭州市內大肆進行打架鬥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搶劫等違法犯罪活動。
到1997年5月,李智與董海俊共同出資成立蘭州智華工貿有限公司爲止,該團伙已發展成爲一個具有嚴密組織的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他們以合法經營爲幌子,發展大批成員,大肆購買槍支、砍刀等作案工具和先進的通訊、交通工具武裝自己,他們殺人搶劫,開設地下賭場,插手經濟糾紛,強行收取所謂“保護費”,綁架勒索,幾乎是無惡不作。僅1998年至今,該團伙就先後在蘭州市城關、七里河區作案15起,共殺死6人,搶劫現金及財物摺合人民幣18萬多元,通過開設地下賭場非法牟利100多萬元,成爲爲害一方的一大“毒瘤”。
據檢察機關起訴書認定,1998年10月28日晚10時許,該團伙成員易寶玉、丁力等人攜帶獵槍、砍刀闖入蘭州市城關區平涼路一家菸草批發部,將店主劉某刺成重傷,並搶得現金10萬餘元和價值2.8萬元的香菸。1989年,該團伙首要分子李捷與女青年李某相識並勾搭成奸,後因該女與杜振忠結婚,引起李捷的不滿。1998年11月,李捷指使手下崔志彪、宋志勇選擇時機殺害杜振忠。1998年11月8日16時許,宋志勇在蘭州市城關區上水巷發現正在一小吃攤前吃飯的杜振忠,崔即持槍上前,朝杜的後背開了一槍,致杜振忠當場死亡;1999年2月28日至3月25日,李氏犯罪團伙爲了非法斂財,由李智、李捷夥同他人在蘭州市七里河區紅磨坊娛樂城開設地下賭場,並指派宋長春任賭場經理。賭場先後贏利100餘萬元,其中,李捷分得12萬元,宋長春分得8萬元,均揮霍一空;2000年3月,該團伙首要分
子李智被人槍殺,爲顯示該團伙的所謂“實力”,該團伙組織了數百名青年身穿深色西服、胸佩白花爲李智送葬,其聲勢之大,氣焰之張狂,激起了廣大蘭州市民的強烈憤慨,也引起了當地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的密切關注。
針對一封封羣衆舉報信反映出的問題,蘭州警方抽調精幹人員組成辦案組,檢察、法院也派員提前介入偵查活動,終於查清了該團伙大量的犯罪事實。2000年11月23日,蘭州警方在深圳將該團伙接替李智出任“老大”的李捷抓獲,隨後該團伙骨幹分子紛紛落入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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