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天(5月16日),記者從天津站了解到,鐵路天津站開始實施鐵路部門新推出的退票規定。原來在車票發售站退異地票需在開車前48小時才能退,而現在無論在車票發售站還是上車站,都可在列車開車前辦理退票。
所謂異地票,指的是在甲地購買的從乙地開往其他方向的車票,分異地返程票和聯程票兩種。比如,上海旅客在鐵路上海站購買從北京返回上海的車票,即是異地返程票。
新的異地退票規定實施後,退票費用仍按照老規定計算,按每10元合收退票費2元,應退票價或尾數不滿10元按10元計算。(勞楠 鄭根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