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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對天津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經認定爲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資助部分專利申請費和發明專利申請維持費;對符合天津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方向並屬於市級重點新產品的高新技術專利(包括申請國外發明專利),資助全部專利申請費和第一次發明專利申請維持費,並資助部分專利代理費。
對企業購買符合天津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方向的重大科技成果、專利技術所支付的轉讓費用,給予適當資金補助。
對列入市重點的科研、技術改造、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和專利示範工程項目及試點企業,由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資助,無償提供國內外專利文獻檢索和諮詢服務,提供相關的應用專利技術目錄和相關資訊。
對天津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技術應用項目,在科技三項費用資金安排上予以支持。
鼓勵專利實施轉化和應用。經主管財稅部門審覈批准,對經認定的天津首次生產的發明專利產品從銷售之日起3年內,該產品實現利潤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
鼓勵專利貿易,促進專利實施。對已申請註冊的專利權的轉讓、專利實施許可,以及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的收入,可按規定向稅務部門申請免徵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對專利發明人和實施人給予獎勵。專利權轉讓方或專利實施許可方,可從轉讓收入的淨收益中提取30%,作爲專利發明或設計人員的獎勵。
專利權受讓方或實施被許可方,可從專利實施獲利3至5年內,從實施專利所得的淨收益中提取5%,作爲對實施專利有貢獻人員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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