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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夫妻離異後,法院將孩子判給了女方,近日男方爲享受到看望孩子的權利,依據新《婚姻法》起訴至法院。據悉,這是新《婚姻法》頒佈以來,天津法院受理的首例探視權糾紛案。
天津紅橋區居民蔡某和尹某是一對夫妻,婚後生有一女。雙方因感情不和,於去年六月提出離婚,經過紅橋區人民法院的審理,判決孩子由母親尹某撫養,而父親蔡某擔負每月給付孩子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在判決生效以後,蔡某履行了他的義務,按時給付撫養費。由於想念女兒心切,蔡某多次找到尹某,協商探視女兒一事,但是屢次受到拒絕。近日蔡某獲悉新《婚姻法》頒佈,其中對探視權問題有了詳細的規定,故請求紅橋區人民法院依照新法第38條規定,獲得應有的對女兒探視權利。法院近日立案,並已進入審理階段。
記者就此事採訪了法院有關人士。據介紹,新《婚姻法》的頒佈,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但都主要集中在第三者及財產歸屬權問題上,對於探視權問題,由於老《婚姻法》沒有相應的規定,法院一直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而無法判決。本次《婚姻法》的修改,明確了探視的權利,相對第三者問題,是法律超前的體現。
在法律相對完善的國家,探視權問題很早就受到重視。因夫妻離異,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則除應擔負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外,還有探望子女的權利,而且詳細規定了探視時間的長短及間隔。可以說,離婚後子女探視權的問題是個備受關注的社會話題。
中國受傳統觀念的影響,更重視血緣關係,但由於以前法律體系的不完善,對此無明確規定,離異夫妻的一方因對方拒絕而無法探視兒女,造成骨肉分離,甚至會採用一些極端的做法。新《婚姻法》的出臺,想念孩子的離異夫妻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了!(喻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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