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1日開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採取堅決果斷措施,對全國所有鄉鎮煤礦(包括勞改和農墾系統辦的小煤礦),一律停產整頓。
這次停產整頓,由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煤炭、地礦、安全監督、工商等有關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共同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認定。逾期不關的,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認定可以恢復生產的小煤礦,必須有檢查組組長的簽字,誰簽字誰負責。
同時,對國有重點和國有地方煤礦也進行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國有重點煤礦被限期整改的115個,停產整頓的17個;國有地方煤礦被限期整改的152個,停產整頓的108個。從5月22日起,國有煤礦礦辦小井立即停產,限期在6月底前全部關閉。截至目前,全國1075個礦辦小井,已下達關閉通知單416個,已關閉158個。
今年以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加強了對重特大事故責任人的追究處理。
對去年貴州省水城局的“9?27”事故、內蒙古大雁局的“11?25”事故,今年黑龍江鶴崗局礦辦小井的“5?8”事故的責任人以及地方政府有關負責人的處理意見,經重新審覈後已上報國務院;對今年以來煤礦發生的五起特大事故,在組織調查的基礎上也研究提出了處理意見,報國務院同意後,儘快批覆結案。(彭嘉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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