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臺男性在大陸珠三角地區“包二奶”現象比較多,那麼全國人大日前通過的新《婚姻法》對港澳臺人士特別是香港人有影響嗎?新《婚姻法》如何同香港《婚姻法》銜接呢?昨天下午,“中國新婚姻法對港澳臺影響之研討會”在深圳召開,來自大陸、香港的司法界知名人士、法律專家、大律師等出席了討論會,並就這些問題發言、討論。雙方認爲,就內容而言,大陸與香港的婚姻法有差異而無衝突。
在會上,香港大學法學院教授傅華伶指出,香港一電臺婚外情熱線節目做出統計,打入熱線的30%―40%的香港家庭主婦都稱丈夫包“二奶”,據香港方面稱,目前港澳臺有近10萬男性在珠三角地區包“二奶”。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署政策專員黃繼兒就“中國新婚姻法與香港婚姻法銜接”談了個人的看法。他認爲,中國新《婚姻法》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按重婚罪處理,將追究刑事責任。黃先生提出疑問,不少香港人在香港有配偶的情形下來大陸“包二奶”也屬於這種情況,從前只按賣淫嫖娼罪處理,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現在理應按重婚罪處理。但是,存在的問題是如果香港人確實與“二奶”有真誠感情,獲知“包二奶”在大陸屬重婚罪後回香港與法定妻子離婚後來大陸與“二奶”繼續同居,那麼這之前的非法同居是否將追究法律責任?
另有香港法律專家提出,香港人在有配偶的情況下在大陸“包二奶”,香港的妻子或大陸的“二奶”向公安機關指證,並提供能說服辦案人員的證據,那麼該香港人將很有可能構成重婚罪,根據新《婚姻法》,受害者可提出一定經濟賠償。但是,該專家同時提出大陸關於賠償的民事判決書是否能在香港執行還有待商榷。(唐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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