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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有關部門統計,由於堅持了市場整治和規範管理,江蘇省南京市發生在建築領域的“工程腐敗”案件呈現逐年下降趨勢:1996年爲41起,1997年24起,1998年11起,1999年只有3起,而2000年尚未發現一起該類案件。
由於建築市場的激烈競爭,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收受賄賂、回扣等腐敗現象極易發生,從而使“工程腐敗”成爲工程建設過程中的頑症。從1996年起,南京市對這個頑症施以兩劑“藥方”:
一是整頓市場秩序,嚴肅查處“工程腐敗”案件。據瞭解,5年來全市先後立案查處了154起這類案件,其中萬元以上的案件87起;先後有140名黨員幹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另有60人被追究了刑事責任,其中包括34名縣處級幹部和2名廳級幹部。
二是建設有形建築市場,所有的工程項目和與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設備、建材、監理、設計等全都納入有形建築市場進行招投標。目前南京以及所屬郊縣都已經建立有形建築市場,全市公開招投標率已經達到98.6%。
這兩劑藥方對治理“工程腐敗”發揮了突出的“療效”。據瞭解,目前不但這類案件呈下降趨勢,羣衆關於“工程腐敗”的舉報也比前幾年大大減少。同時,還爲國家和集體節約、增收或挽回建設資金約二十四億元。
據瞭解,南京市還將建立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二級市場,進一步堵塞漏洞,完善和規範建設市場管理。 (蔣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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