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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山西彩票銷售火爆,其銷售網點遍佈街頭巷尾。僅陽泉市區範圍目前即有15個網點,但網點經營者主動納稅的卻寥寥無幾。
彩票事業利國利民,但對銷售網點稅收管理卻沒有跟上。按稅法規定,對網點的代理收入應按照“服務業――― 代理業”5%的稅率徵收營業稅,另按一定比例徵收附加稅和所得稅。但由於網點經營者多爲個人,納稅意識差,徵收不力,造成了國家稅款的流失。單就目前已進行的三晉風采福利彩票銷售情況看,收入達3億多元,銷售網點的代理收入已達1200多萬元,只營業稅一項就應納60多萬元。因此,稅收部門應加強彩票業稅收的管理,使其成爲新的稅收增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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