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網消息:市民劉先生爲其家屬在醫院做手術前“簽字”時感到十分的困惑,劉先生認爲,這份手術說明書將本該醫院承擔的風險全部推到患者一方,他認爲這樣不公平。
劉先生說,他的妻子幾天前由於骨折剛剛做過手術,在醫院手術前,大夫拿過一份術前危險性說明書告知家屬看後簽字,那上面列舉了手術過程中種種可能的後果,對患者實施麻醉後可能產生的種種不適應症狀,手術之後有可能出現的後果,以及手術過程中患者出現心臟等不適應的情況等諸多條款,院方不承擔手術責任等等,令劉先生不敢細看,在那種緊急的情況下,如果家屬不簽字,手術不能實施,劉先生說他只能相信醫院了,因爲他自己並不是學醫的。劉先生匆匆在單子上籤了字,算作家屬同意手術。
手術雖然進行得非常成功,事後聽別人談起醫院做任何手術都要徵得家屬同意,把手術中一切可能遇到的情況和手術後可能不測的情況都告知家屬,即使是很小的手術也不例外。但毫無醫學經驗的劉先生面對這樣一張簽字單,在簽字前緊張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許多和劉先生一樣有過相同經歷的患者家屬們都有很深的體會。劉先生產生這樣一個疑問,患者和醫院所簽署的這張契約,如果醫患雙方產生糾紛時,這張契約既有院方蓋章,又有患者家屬的簽字,在打官司時,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如果具有法律效力的話,那麼醫院把所有風險推向患者一方,以推脫責任的做法,能不能使這個合同算作公平的合同,患者雖然簽了字,但在那種特殊情況下,他畢竟沒有醫學常識和經驗,他認爲這是一份“不平等條約”。
劉先生認爲,現在像這樣的“不平等條約”到處存在,比如購買正版電腦軟件在安裝時必須接受商家單方制定的協議等等,他表示,近日要向法院起訴,向這種“不平等條款”叫一次板。(喻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