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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近日,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一些房屋開發商在《購房合同規範文本》上隨意添加項目,從而使標準的購房合同變成“不平等條約”。
據法院的工作人員介紹,在購房過程中,開發商不採用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推薦的《購房合同規範文本》。在合同的具體實施時,開發商往往又一廂情願地添加補充條款,目的是給自己卸包袱,把責任推給購房者,認購書成了“不平等條約”。而購房者有一種錯覺,認爲合同簽完了,再辦完相應手續就萬事大吉。這時某些開發商會以代辦手續爲由,從購房者手中要來全部合同,甚至連個人的印章也一併要來。私自增添補充條款,而購房者毫無察覺,一旦發生糾紛,訴至法院時也大多因合同生效而敗下陣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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