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外交部長唐家璇和馬其頓共和國政府代表、外交部長伊琳卡?米特雷娃於2001年6月18日在北京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馬其頓共和國關於實現關係正常化的聯合公報》。公報內容如下:
一、根據兩國人民的利益和願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其頓共和國政府決定自2001年6月18日起實現兩國關係正常化。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其頓共和國政府決心恪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馬其頓共和國建交聯合公報》的各項原則。兩國政府同意,在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原則基礎上發展兩國之間的友好合作關係,在保持良好政治關係的同時,積極拓展其他領域,特別是經貿領域的交往與合作。雙方表示願加強在國際組織中的合作。馬其頓共和國政府強調承認世界上只有一箇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確認不與臺灣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關係或進行任何官方性質的往來。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其頓共和國政府同意儘快重新互設大使館,互派大使。雙方將在互惠基礎上,根據國際慣例,互相爲對方在其外交代表履行職務方面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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