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在被抓之日能說個明白,一犯罪嫌疑人將盜竊的過程做出完整記錄,久藏於家中。日前,瀋陽鐵路公安處靈山車站派出所配合瀋陽鐵路公安處刑警隊破獲了一起重大團夥盜竊案,這些“記錄”也終見天日。
瀋陽鐵路公安處靈山車站派出所根據舉報,在遼陽縣劉二堡鎮山東村將犯罪嫌疑人艾某抓獲。根據艾某的交代,又將楊某抓獲。楊某交待1996年8月在靈山火車站南地道橋盜竊工字鋼的經過。而負責銷贓的艾某則把當時的盜竊工字鋼和銷贓情況詳細地記錄在一張紙條上,並藏在家中的衣櫃中。當辦案人員問爲何這樣做時,他說:“賣這些工字鋼不是件好事,早晚公安機關會找到我們,所以當時留個心眼,有這個紙條等到犯事時我能說個明白。”(陳光明 高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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