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楊海萍日前千里迢迢來到湖南省石門縣,感謝石門縣人民法院在危難之中的熱情相助。
現年28歲的河南省洛陽市長恆縣女青年楊海萍,去年初與湖南省地質礦產開發勘察局四0三隊宋某因生意交往相識。同年6月,宋某以種種藉口先後兩次向來石門經商的楊海萍借款共計124600元,並約定相應利息。同年8月,宋某徵得楊同意後將94600元債務轉由其弟宋曙償還。借款期滿後,楊海萍多次催討無果。
去年12月,楊再次上門向宋某兄弟索債遭毆打,並被搶走手提袋中的2萬元借條等物品,致使楊因身無分文而飢寒交加病倒街頭,被路過的石門縣法院和縣檢察院幹警發現後送往醫院。
瞭解楊海萍的遭遇後,石門縣法院決定對她實施司法救助,免費立案,優先審結。判決由被告宋某兄弟倆分別償還原告楊海萍債務30000元和94600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石門法院執行幹警依法採取強制措施,使案件得以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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