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日前在特區立法會上明確指出“法輪功”是邪教。連日來,香港輿論紛紛對特區政府的立場表示支持,認爲行政長官對“法輪功”是邪教的認定是“慎重、堅定、清晰”的,體現了對港人福祉和香港社會安定高度負責的態度。
《文匯報》今天發表的社論認爲,行政長官對“法輪功”邪教的闡述和立場,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和支持。社會各界人士指出,行政長官的闡述基於事實,是對香港社會秩序和市民生命財產的維護。社會各界支持政府密切關注“法輪功”在香港的活動,以防患於未然。
《大公報》的署名文章指出,“法輪功”是邪教及政治組織事實俱在。“法輪功”在香港租場地舉辦大型國際性“交流大會”,搞遊行集會、印製大量傳單和小冊子、懸掛巨型廣告牌等,如此“大手筆”顯然“不簡單”;香港的“法輪功”發言人有簡某和張某,如果“沒有組織” 又何來“發言人”?又怎能組織集會遊行及國際性的“交流大會”?“法輪功”的政治性質則十分清楚,有目共睹。 “法輪功”人員四處散發的傳單和小冊子,內容非教人練功,而是政治宣傳,其政治性甚爲強烈。
香港退伍軍人協會理事長丁伯(馬旁加先)說,任何團體,如果威脅社會秩序,政府爲保障市民安全,指出其危險性,是不可推卸的責任。香港是屬於全體香港市民所有,我們有權要求政府保障我們在一切正常情況下安居樂業,反對任何邪門歪道假宗教之名來搞亂香港的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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