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恐怕是絕無僅有的一幕:6月17日,潛逃在外21年之久的62歲犯罪嫌疑人王高壽,被浙江永康市公安局清溪派出所幹警抓獲。警察出示一張逮捕證令其簽字時,王高壽驚呆了,這是1984年1月29日簽發的逮捕證,紙張雖已發黃,但保存十分完好,17年來一直在等待他落筆。至此,一起發生在1979年的600元錢詐騙案終於有了完整的交待。
據錢江晚報報道,1979年8月,時在永康縣芝英農機廠做臨時工的王高壽,認識了在廠裏幹木工活的當地人應德堂。應德堂家準備蓋房子急需磚頭,但當時磚頭屬緊俏東西,王高壽謊稱自己有親戚在磚瓦廠工作。應德堂信以爲真,分4次將600元買磚頭的錢交給王高壽。王高壽把這筆錢佔爲己有,揮霍一空。應德堂知道自己受騙後,於1980年3月向公安機關報案,但王高壽早已捲起鋪蓋外逃,受害人經受不住刺激,一時糊塗,離開人世。
王高壽逃到江西省崇仁縣,一逃就是21年,吃盡了苦頭,由壯年變成一個頭發花白、滿臉皺紋的老頭。今年6月中旬,他實在沒處可藏,偷偷回到家鄉象珠鎮二村。
永康公安機關當年接到報案後就開展偵查追捕。1984年1月29日,在追逃4年未果的情況下,爲便於全國各地警方協查通報,簽發了逮捕證。
王高壽外逃之後,從未與家裏有過任何形式的聯繫,家人也以爲他已不在人間了。儘管如此,清溪派出所21年如一日,天天、月月、年年不忘追查。1980年,當時的所長特地爲抓捕王高壽製作了一本“重點人口調查檔案”,要求確定一名幹警關注此事,每逢過年、元旦、國慶節、勞動節等節假日都要開展一次排摸。這些年,公安局長、所長換了一任又一任,永康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惟獨“調查制度”一成不變,傳了下來。去年“追逃”,今年“嚴打”。公安幹警始終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對待在常人看來不屑一顧的600元錢“小案”。
就在王高壽疲憊不堪、淚流滿面回到家裏的時候,清溪派出所副所長葉建永、民警陳曉突然出現在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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