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人民法院近日在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六道灣看守所召開政策兌現大會,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又繫累犯、本因依法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阿不都熱合曼被宣佈免於刑事處罰。
今年21歲的阿不都熱合曼住葦湖湖煤礦家屬院。2000年5月單獨或夥同他人在葦湖樑電廠、王家樑等在參與盜竊各種電線、自行車、三輪摩托車等案件14起,價值2萬多元,後被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水磨溝區分局刑警大隊抓獲,羈押於六道灣看守所。這名疑犯1999年因盜竊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刑滿釋放後不到5年,又重新犯罪,屬於累犯,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應當從重處罰。
阿不都熱合曼在押期間,正值看守所對在押犯罪嫌疑人開展“嚴打”整治的政治攻勢,通過教育和學習,阿不都熱合曼決定立功贖罪,檢舉揭發了其親生父親10年前的殺人罪行。隨後,阿不都熱合曼的父親被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水磨溝區分局抓獲,並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近日,鑑於阿不都熱合曼在被關押期間檢舉揭發重大殺人犯罪案件,有重大立功表現,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人民法院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判決被告人阿不都熱合曼犯盜竊罪,免於刑事處罰,判處其同案犯5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000元。(石國湖 馮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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