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成都市錦江區的周老太的“老伴”於上個月得肝癌去世了,她的“繼子”們在父親去世後的第三天就向她索要房屋鑰匙,並聲稱她沒有居住的權利。周老太百思不得其解:難道僅僅因爲她和“老伴”沒有去領結婚證嗎?那她六年來對這個家庭的付出又算什麼呢?
事實:酸甜黃昏戀
今年60歲的周老太是於六年前與她現在已去世的“老伴”林大爺認識的。1996年,寡居的周老太到婚介所認識了風趣、詼諧的林大爺,兩人很快就擦出了愛情的火花。3個月後,他們同居了。在林大爺的堅持下,周老太不顧兒子“斷絕母子關係”的要挾,賣掉了自己的房子,把傢俱搬到了林大爺處,並拿出自己的私房錢,把林大爺的房子重新裝修了一番,兩人過起了甜美的居家生活。
幾個月後,從鄰人和朋友的言辭中,周老太得知林大爺還有一子一女,而且子女對他們兩人的事極爲反對。周老太懵了,但林大爺哭着求她原諒,想到兩人幾個月來的美好和甜蜜,周老太心軟了,原諒了林大爺。6年中,好幾次周老太催林大爺去辦結婚證,但林大爺說自己的離婚證掉了,不好領結婚證。周老太也沒把這事放在心上。
今年初,身體不適的林大爺被確診爲肝癌,周老太盡心盡力地服侍,林大爺的子女沒有來看望過父親一次。5月初,林大爺去世後,周老
太又拿出自己的錢爲林大爺辦了體面的喪事。
老太:我有繼承權
林大爺去世後3天,周老太正在家中暗自垂淚時,林大爺的子女來了,要她交出房間鑰匙另覓住處。周老太這才真的是懵了,這家中的一切都是她花錢布置的,林大爺的住院費、藥費、身後事等都是她花錢處理的,怎麼她卻忽然變成了“外人”了呢?六年來,他們雖未領結婚證,但一直是像夫妻一樣生活,她不就是林大爺的妻子嗎?她不也應有繼承權嗎?但林大爺的子女堅稱他們是非法同居,並限期要她交出房屋鑰匙。
“現在,我的兒子、女兒都不管我了,我的錢也在照料老林時花光了,如果真的搬出來,我今後該如何是好啊?”說到傷心處,周老太像孩子一樣哭了起來。
律師說法
四川法典律師事務所律師羅勇認爲,因周老太和林大爺的關係始於1996年,這時我國新的《婚姻登記條例》?1994年發?已經出臺,按《條例》,他們屬非法同居關係,而不是事實婚姻。故雙方不存在相互“繼承遺產”的說法,只有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問題。在本案中,周老太只能從證明房子是她與林大爺共同所有、她爲林大爺的病及去世花費了多少資金的角度出發才能挽回損失,但從她的情況來看,想要舉證非常的困難。(王眉靈)
記者述評
採訪完周老太后,記者的心沉甸甸的。固然,周老太的今天與她不懂法、不懂用法律保護自己有很大關係,但周老太的子女又能辭其咎嗎?如果他們對母親多點關懷,對母親這段“老來戀”多點支持、多點提醒,或許,今天的悲劇就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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