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廣東省紀委、省監察廳對省交通廳總工程師文發明(副廳級)、省建委原副主任張三戒(正廳級)及省高速公路公司等單位多名領導幹部,在高速公路建設中涉嫌受賄案件進行了查處。
該案涉及公職人員近30人,其中廳級幹部3人,處級幹部18人,涉嫌受賄數額達686.1萬元、港元112萬元。目前,有4人已被移送檢察機關查處。
據查,省交通廳、省高速公路公司以及原省建委的一些領導幹部,利用負責深汕、京珠高速公路路橋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評標、質量監督、驗收、結算、資金劃撥等職務之便,涉嫌收受施工單位和包工頭的鉅額賄賂。
他們的主要違紀違法事實有:
一是慷國家之慨,在工程結算中隨意追加工程款。省公路建設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林興旺(正處級),在任省高速公路公司副總經理兼深汕高速公路東段項目公司總經理期間,未經概算和審覈,即爲多家工程隊追加工程款數千萬元,涉嫌從中收受包工頭賴某、林某、翁某所送人民幣55萬元、港幣10萬元;
二是利用職權干預工程招投標。省交通廳總工程師文發明,在擔任省交通廳基建處處長、總工程師兼省公路建設招投標領導小組負責人期間,幫助不具備京珠高速公路工程項目承建資質的包工頭鄭某承接工程,涉嫌收受多名包工頭的賄賂66萬元、港幣27萬元;
三是利用負責籌措、劃撥建設資金等職務之便涉嫌收受賄賂。省高速公路公司先後兩任總經理李少鋒、李英豪(均爲正處級)以及原總工程師孫國柱(副處級),利用籌措、劃撥全省高速公路建設資金等職務便利,涉嫌收受包工頭賄賂。其中,李少鋒涉嫌收受賄賂人民幣52萬元,李英豪涉嫌收受賄賂人民幣29萬元、港幣10萬元,孫國柱涉嫌收受賄賂人民幣245萬元,港幣45萬元;四是利用掌管施工現場管理、監督及工程質量檢查、驗收等權力涉嫌收受賄賂。省高速公路公司總工程師林平(副處級),在任深汕高速公路東段項目公司建築部總工程師期間,涉嫌收受包工頭賄賂人民幣共157.5萬元;
五是利用分管建築企業資質晉升、年審及工程質量評優等職務之便涉嫌收受賄賂。省建委原副主任張三戒,違反規定幫助3家建設單位順利通過了資質晉升和年審,並將某中學教學樓工程評爲省優質樣板工程,涉嫌從中收受建設單位負責人和包工頭所送賄賂共人民幣14.6萬元。
省紀委負責人指出,在上級機關和領導三令五申,相關法規亦十分明確的情況下,這些涉案人員依然頂風作案,而且涉及人數之多,涉嫌受賄數額之大,性質之惡劣,後果之嚴重,實屬罕見。
省紀委負責人表示,高速公路“價高質次”的問題,羣衆反映一直十分強烈,有關部門要在清理概算、完善招投標、加強監督管理等環節採取措施,同時對涉足有形建築市場的違紀違法人員嚴肅處理。 (時標 粵紀宣 曾淑花)
部分落馬官員一覽
名字職務涉嫌受賄金額
文發明 省交通廳總工程師人民幣66萬元、港幣27萬元
張三戒 省建委原副主任 人民幣14.6萬元
林興旺 省公路建設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人民幣55萬元、港幣10萬元
李少鋒 省高速公路公司原總經理 人民幣52萬元
李英豪 省高速公路公司總經理人民幣29萬元、港幣10萬元
孫國柱 省高速公路公司原總工程師人民幣245萬元、港幣45萬元
林平省高速公路公司總工程師 人民幣15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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