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監督實行稽察特派員制度,這是重慶市政府常務會議日前通過的《重慶市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辦法》的一項新規定。
長期以來,政府部門在項目建設管理上,多注重項目審批和投資分配,對建設過程監管薄弱。這樣,導致不少項目施工質量低、資金浪費大、工期長,而挪用、擠佔、拖欠建設資金,項目招投標制和監理制在實施過程中不完善等情況時有發生。
去年機構改革中,重慶市政府在市計委設立了稽察辦,至今重點稽察了7個項目,梳理出54項主要問題,共查出和糾正違規資金4797萬元,在監督政府出資項目工程質量和進度、保護資金安全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
據悉,稽察特派員及其助理由重慶市政府任免,從公務員中選派或面向社會公開招考。 (範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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