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成都市工商局錦江分局在成都東郊查獲一個包裝侵權商標飲料的作坊,現場查獲涉嫌仿冒“醒目”商標的飲料1000餘件,共計2萬餘瓶。
昨天下午,錦江工商分局執法人員在二環路東段的牛沙便道入口處發現用水泥瓦搭蓋的簡易棚房內有七八個女工分別圍着兩個工作臺,正在往飲料瓶上貼“酲月”商標,地上一片狼藉。未經細看儼然工人們包裝的就是“醒目”飲料。在包裝作坊旁邊的庫房裏塞滿了“酲月”水蜜桃汽水、葡萄味汽水和蘋果味汽水。
自稱是該廠負責人的朱某表示對執法人員的行爲不能理解,稱自己是正規經營的廠家,並且向執法人員出示了一份營業執照及一份“酲月”的商標代理受理證明材料。朱老闆還拍了拍身邊一位電視臺記者的攝像機說:“我10年前就幹這個,何必這樣不友好,亂拍我告你侵犯肖像權。”
經現場檢查,執法人員初步認定這種“由四川峨眉山礦泉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灌裝”,“主劑由四川峨眉山礦泉飲料食品公司提供”的“酲月”飲料侵犯了知名商標“醒目”的合法權益。對此,執法人員對現場的飲料抽樣送檢,並將全部飲料就地封存。(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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