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公安部掛牌督辦的特大拐賣婦女案已終審判決,6名主犯於6月25日在內蒙古集寧市被執行死刑。
自1992年11月到2000年1月間,主要犯罪嫌疑人弓存旺與林長壽、劉春慧、樑英碩等12人相互勾結,先後71次到重慶及周邊地區,以招工爲名將118名婦女騙出,然後分別以3000元至8000元的價格出賣。所騙婦女大多被拐賣到內蒙古興和縣、察右前旗、豐鎮市以及山西省大同市、陽高縣等地,共獲贓款60多萬元。這一案件持續時間長、拐賣人數多、影響惡劣,成爲新中國成立以來罕見的拐賣婦女案之一。
今年5月28日,烏蘭察布盟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弓存旺、林長壽、劉春慧、樑英碩、陳千、蘇順順6人死刑,其他拐賣婦女的案犯分別被判處死緩、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林長壽等5人不服一審判決,向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高院覈實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於6月25日對6名主犯執行了死刑。(李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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