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欠債人以假幣抵債,債權人收假幣後消費。日前天津靜海縣人民法院對涉嫌使用僞造貨幣和持有僞造貨幣罪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訴。
犯罪嫌疑人趙某於1992年從原籍山東陽信遷至靜海縣某鎮,因蓋房欠下朋友于某萬餘元的債務,於某多次催要,趙某始終無力償還。今年4月中旬,趙某因出差到山東慶雲,在一飯店用餐時,從四、五個不相識的男青年手中購得假幣6千餘元。趙某想用假幣抵欠於某的債務。趙某向其姐說出自己的想法後,其姐在一番埋怨之後答應替弟弟找於某說說。於某在看過假幣後,雖有猶豫,但最終還是同意收下。4月24日上午,於某帶着5千元假幣在縣城吃飯時被服務員發現,並向當地派出所報案。公安人員聞訊出擊,人贓俱獲。趙某和其姐也隨後被抓獲。(張曉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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