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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錦賢原是南京新聯機械廠副廠長,副廳級幹部,在外人眼中應該是活得非常自在,但實際上他一直是在提心吊膽過日子,總要盤算自己貪污、受賄的200多萬元藏在什麼地方纔安全―――既不要被反貪局查到,又不要被小偷偷了。吳錦賢昨天被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了19年有期徒刑,200多萬的贓款贓物也被沒收了,至此他終於可以卸下心理包袱了。記者最近採訪發現,吳錦賢和他的藏錢故事可稱得上是貪官的一個代表。
吳錦賢當了幾年副廠長,利用手中的權力撈了200多萬元錢財。這些錢和一塊貴重的勞力士手錶的存放傷透了吳的腦筋。吳錦賢把100多萬元人民幣分幾扎,有的藏在米缸裏,有的藏在穿衣鏡的夾層裏。勞力士手錶太顯眼,不敢戴,藏在空調後面。去年6月,新聯機械廠廠長邱祥林的問題被反貪部門初步查清,7月14日棲霞區人民檢察院敦促存在違法違紀問題的人員主動坦白交待。作爲副廠長的吳錦賢也參加了會議,心裏有鬼的他一方面懷有僥倖心理,一方面又擔心失去從寬的機會。在矛盾的痛苦中熬了6天,吳錦賢想出“丟卒保車”的方法,將家裏的錢全部轉移出去,將幾十萬人民幣和幾萬美元放在小舅子家,分成小包分別藏在冰箱、米袋、月餅盒、麪條箱和牀底下,另有100多萬元現金和存單及一塊勞力表放在存放粉絲的庫房裏。一切妥當之後,吳錦賢到區檢察院自首
,稱自己受賄70多萬元。然而聰明反被聰明誤,當晚檢察官到他家搜查,別說70萬了,連一張正常收入的存單都沒有,經過一番較量,吳錦賢的妻子老老實實交待了贓款的去向。
爲藏錢傷腦筋不僅僅是吳錦賢一人,這在貪官中已是普遍現象。省檢察院反貪局的一位檢察官告訴記者,他們查辦了很多貪官,發現贓款都很好追,這些貪官平時不愁吃穿,出入有車,也不用什麼錢。這些人撈來的黑錢不敢存銀行,借給別人又怕有去無回,就想方設法將贓款東藏西掖。原省計經委副主任管保萱將受賄得來的幾十萬現金,乾脆放在牀下鋪着;玄武檢察院最近查辦的某奶業集團一個貪官,爲了使受賄來的錢保值又安全,竟用其買了根大金條,包在火腿腸裏,放在冰箱裏凍着。 (劉大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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