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去年年底中國地質大學副教授郭憲訴國家郵政局未經郭憲許可,便在2000年的賀年明信片上使用郭憲享有著作權的五幅剪紙作品構成侵權後,中國攝影家協會會員丁長祿又以其攝影作品被用於2000年賀年有獎明信片,但未給其署名,侵犯其著作權爲由,將國家郵政局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張家口市人民政府、張家口市郵政函件廣告局亦作爲共同被告被一併起訴。丁長祿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昨天,市一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丁長祿稱,其2000年1月初發現在國家郵政局發行的2000年賀年有獎明信片中,有一題爲“中國張家口”的裝幀圖案,該圖案由19幅攝影作品組合而成,其主體畫面盜用了其拍攝的展現張家口代表景觀“大境門”的景物照片《大好河山》,並沒有署自己的名字,從而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
國家郵政局稱,該局只負責賀年有獎明信片的發行工作,張家口市委外宣辦和張家口郵政函件廣告局利用該明信片加印宣傳城市形象的圖案,國家郵政局沒有參與設計及後期製作,因此不應作爲本案的責任主體。
據瞭解,此案將擇期正式宣判。(楊永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