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勾搭人家老公,遭到其憤怒的妻子打罵,因而誘騙其兒子與女兒出來,設局殘酷殺害。日前,這位狠心女子在珠海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公開審判。
珠海市人民檢察院在公訴中稱:被告人李文,1968年6月28日生,廣東省高州縣人,初中文化。2001年2月24日晚,因與何國英發生婚外情的被告人李文被何的妻子打罵,於是懷恨在心。2月26日早上,李文以何國英發生交通事故爲由,將何國英的兒子何卓文(11歲)、女兒何燕婷(8歲),從海南沙涌小學帶出來,同時還帶着自己的女兒何欣琪,一起到廣州坐車到珠海,入住珠海吉大一家五星級酒店。當天下午,李文先後用紅領巾勒住被害人何卓文、何燕婷的頸部,接着又用刮鬚刀片割兩人手腕致使二人死亡(經法醫鑑定,何卓文、何燕婷兩人均系生前被人用軟性物體勒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接着,李又讓何欣琪與自己一起服用大量的安定藥片,並用刮鬚刀片割何欣琪的雙手腕,後被公安人員發現後及時救出,送醫院治癒。
檢察機關認爲,被告人李文無視國法,故意殺人,情節極其惡劣,後果特別嚴重,其行爲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當日開庭未作宣判,經合議庭審理後,法庭將擇日宣判。(布丁 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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