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8日,江西省原副省長鬍長清因受賄罪等犯罪,在南昌被執行死刑。在胡長清被處決一年多後,向胡長清行賄的主犯周雪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2001年7月3日,周雪華被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行賄罪、挪用公款罪、脫逃罪、盜竊罪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在胡長清收受的544萬餘元的鉅額賄賂中,周雪華佔了310多萬元,可以說,周雪華是把胡長清送上刑場的最關鍵的人物。一個是新中國建立以來到當時被處以極刑的最高級別的官員,是“腐敗透頂”的腐敗分子;一個今天又成爲新中國被量刑最重的行賄犯罪分子。官款相傍,殊途同歸。這兩個人的墮落過程警示每一個人,對這兩個人的懲處也證明中國共產黨根治腐敗的決心。
周雪華說,沒想到找一個“依靠”會落到這樣的下場。
結識胡長清
今年剛滿30歲的周雪華原名週四明,江西省進賢縣長山鎮人,是地道的農民出身。
在當地,周雪華是一個小有能耐的人。他年紀輕輕,沒讀幾年書,但精明得很,很會與人交往。但周雪華自己說,他做人的原則,“對沒有利用價值的人從不深交”。
經人介紹,周雪華1995年認識了江西省糧油儲備公司溫圳糧庫原主任熊友晶(已因涉嫌經濟犯罪,被南昌市檢察院立案逮捕)。1996年3月,經熊友晶同意,周雪華被溫圳糧庫聘用。
1997年1月,溫圳糧庫決定成立南昌辦事處,註冊資金180萬元。幾乎同時,周雪華花錢買了一個招工指標,被進賢縣勞動局招收爲全民合同制工人,掛編在進賢縣糧食局糧油儲運公司,後周雪華被聘爲溫圳糧庫駐南昌辦事處副主任、法人代表。周雪華從農民搖身一變成了國家工作人員。
一個偶然的機會,周雪華通過南昌市公安局一名幹部介紹,在酒桌上結識了當時任省長助理的胡長清。這時候,周雪華謀劃成立了自己的公司“江西奧特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周雪華藉助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的牌子,利用胡長清手中的權力,開始爲自己瘋狂斂財,變着法把國家的資金源源不斷地裝進自己的口袋。在兩年的時間內,周雪華將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的442萬元公款借給私有企業進行營利活動,至今未還。通過胡長清獲得違規貸款525萬元,使用欺騙手段借得公款260萬元。挪用辦事處130萬元用於償還個人債務。
套牢胡長清
“游魚貪食,釣者誘之,人則皆魚,我則釣之。”這是周雪華落網後對辦案人員說的話。
周雪華行賄胡長清的手段並不十分高明,用“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來形容再確切不過了。
先是尋找接近點。因爲胡長清喜歡舞文弄墨,周雪華便投其所好,作出一副高雅狀,隔三差五跑到胡長清臨時居住的贛江賓館,不是給他送上一些進賢產的毛筆,就是給他送一些寫字用的高級紙張,還陪他海闊天空地閒聊。
也就是個把月的時間,他就把位高權重、自以爲是的胡長清琢磨透了,發現胡長清不僅貪財,而且貪色。周雪華就開始實施用金錢和美色“搞掂”胡長清的計劃。
在兩年多的時間裏,周雪華先後向胡長清行賄25次,計人民幣144萬元、美元2.5萬元、港幣85萬元及價值人民幣65萬多元的貴重物品。
1997年4月,在周雪華結識胡長清的第二個月,周雪華得知胡長清要到美國參加“世界稀土大會”,一改過去送筆墨紙硯等小恩小惠,試探性地送上1萬元美金,被胡長清爽快地收下。
周雪華喜出望外。他知道,靠上了這棵大樹,回報將源源不斷。
僅隔一個月後,周雪華又送給胡長清人民幣20萬元。在給胡長清送錢的同時,周雪華開始做胡的家庭工作,於6月20日又專程派人到北京胡長清家中,送給胡長清的妻子孫某某20萬元人民幣。
到了7月,周雪華又送給胡長清港幣8萬元。
從這時候開始,到1999年8月胡長清案發,在兩年多的時間裏,周雪華給胡長清幾乎月月有“供奉”。
鉅額而頻繁的賄賂,快速縮短了兩個地位懸殊者的社會差距,周雪華與胡長清沒多久就稱兄道弟,周雪華爲將關係再推進一步,開始給胡長清送女人。
因爲胡長清是省領導,當地人認識,周雪華便通過珠海的“媽咪”找來多個妓女乘飛機到南昌。周雪華將這些妓女安排在南昌的涉外大酒店,除給妓女報銷飛機票、吃住全包外,每人“補助”5000元。他以“新分配來的女大學生、作祕書”爲名將妓女獻給胡長清。胡長清面對 “新分配來的女大學生”,挑了其中一個最中意的。
1997年8月中旬,他策劃了一個對胡長清來說既新鮮又刺激的“節目”——出錢請胡長清到澳門遊玩。胡長清提出帶女人同行,周雪華又急招妓女。胡長清帶着妓女,周雪華帶着情婦雙雙出遊澳門。在澳門期間,周雪華送給胡長清一塊價值16萬多元的“勞力士”手錶,一枚價值近4萬元的白金鑽戒,一條價值2.6萬元的黃金鑽石手鍊。
1998年,胡長清的情婦胡某某要到廣州生活,而在廣州生活必須要有住所。爲情婦買房的事情掛在了胡長清的心頭,他把事情告訴了周雪華,周雪華一邊同人到廣州選房子,一邊分兩次送給胡長清購房款港幣65萬元。
在家裏、在住處、在學習的地方,甚至在車上,胡長清和周雪華行賄受賄的罪惡交易幾乎在所有場合都在進行着。
周雪華爲什麼要瘋狂地送給胡長清這麼多錢物?周雪華供認:一是認識這麼一個高級幹部很不容易,送他錢物是想聯絡感情,不想失去這個關係;二是胡長清幫我辦了不少事情,我感激他;三是用錢鋪路,相信他會爲我辦更多的事情。
周雪華後來坦露了長期藏於心底的對胡長清的看法: “胡長清有着強烈的錢財佔有慾,這種慾望充分地表現在我送錢給他的時候,他的那種實在感。胡長清生活腐化墮落,我感到他已經暴露出自己貪得無厭的本性,從這個角度說,胡長清‘傍大款’,以權謀私還是一種比較文雅的說法,實際上可以說他就是一個政治流氓。”
利用胡長清
被周雪華的重餌釣住的胡長清,由一個堂堂的副省長、人民的“公僕”變成了周雪華豢養的走卒、馬仔,死心踏地地爲一個年齡可以做自己兒子的“大款”鞍前馬後效勞。
一個是瘋狂行賄,一個是喪失高級幹部的做人原則和尊嚴,有求必應,瘋狂地打電話、批條子、寫批文。官款相傍的路上,這兩個人坑瀣一氣,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周雪華用足了胡長清手中的權力,只要有什麼事情辦不成,他就搬出胡長清。檢察機關查實,胡長清爲周雪華先後12次出面謀取不正當利益,僅爲了奧特汽車租賃公司一事,胡長清就多次出面。
奧特汽車租賃有限公司向南昌市城市合作信用社(現南昌市商業銀行)貸款,胡長清在報告上批示,並打電話,致使信用合作社違規貸款200萬元。
建立奧特停車場。胡長清先後批示、寫條子給交通廳領導,打電話給南昌市交通局運輸管理局領導,致使南昌市有關部門違規批准“江西奧特客運停車場”。
之後,胡長清先後在奧特客運停車場建門樓、申辦營運車輛通行證、升客運站、參與南昌至宜春線路客運營運,爲走私車上牌、向銀行貸款等大小事情不斷出面。無論事情大小具細,只要周雪華有要求,胡長清就頻繁出現,已經到了不顧程序、不遺餘力、不計後果、不顧廉恥的地步。
周雪華知道,有投入就有產出,更大的收益還在後頭。
此時的胡長清已經徹底被周雪華套牢了。他把贓款一百多萬元放到周雪華家的保險櫃裏;他與情婦幽會,周雪華自動離開別墅,給胡長清讓出地方。胡長清在酒桌上與妓女調笑,周雪華還爲他攝影留念。胡長清在江西每年私自外出就達20多次。他說“平時幾乎沒有參加過學習,除了交一次黨費知道自己是個黨員外,已經沒有了組織概念。”
在傍大款的過程中,胡長清徹底墮落了。
胡長清1999年8月被立案,周雪華也因涉嫌爲胡長清僞造居民身份證被公安機關拘留。此時的周雪華並沒有太多在意,他認爲再有問題自己也只是個行賄者,沒有大患。在牢獄之中,周雪華甚至將行賄的黑手伸向了辦案人員,但這時候他才明白,共產黨的幹部並不是個個都象胡長清。
真正給周雪華沉重打擊的還是胡長清的死。2000年3月8日,胡長清被執行死刑。槍聲震撼了周雪華,他知道,靠山倒了,就輪到自己了。3月25日凌晨,周雪華乘看守熟睡之際,從關押地江西外貿招待所越窗而逃,臨走時,他還偷走辦案人員的2000元現金。周雪華乘出租車倉惶逃竄,在跳樓時還摔傷了腰。在公安機關的大力追捕下,周雪華東躲西藏,惶惶不可終日。
2000年6月17日,周雪華被公安機關在南昌縣黃馬鄉華標村抓獲。
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周雪華行賄次數多,行賄的數額特別巨大,其行賄行爲嚴重破壞了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判處無期徒刑是其罪有應得。
根除行賄犯罪任重道遠
俗話說“一隻巴掌拍不響”,涉胡案先後站在被告席上的10多個行賄者出於什麼心理慷慨地送給胡長清如此多的錢物,並最終把他送上斷頭臺?
我們來看一看:南昌市的七個行賄者中當時最大的不過40歲,最小的只有28歲。他們都出身寒微,有的還是農家子弟,憑着他們的精明和膽識,年紀輕輕就成了當地知名的民營企業家或私企老闆。晏廣保,從一個城建隊的臨時工一步步幹成了一個擁有鉅額資產集團公司的董事長,曾被稱爲“優秀的民營企業家”,還先後當選爲江西省、南昌市人大代表、江西省政協委員、江西省工商聯合會副會長。這七個行賄者都沒有受過高等教育,只有高中文化。
“找胡長清辦事更方便”、“關鍵時候能讓他幫忙說說話”、“爲了企業有一個更好的生存發展空間”、“我是心甘情願送給他的”等等這樣的話語只能是行賄者開脫罪責的託詞,行賄者的最終目的是“看中了他手中的權利” ,以小本換大利。
周雪華說:“我記得有誰說過這麼一句話:人啊!一是用針刺自己的肉很痛;二是從自己口袋裏掏錢給人很心痛。”周雪華如此“精明”,自然願意以小痛換大利,這正是所有行賄者慷慨掏錢的共同動機。
檢察機關的統計數字表明,行賄人爲自己的私利重金收買國家工作人員現象十分猖獗。加上兩個外部條件,一段時期賄賂犯罪有愈演愈烈之勢:一是黑數大,通俗地說指打擊概率低。犯罪黑數實際上指的是隱案,指已經實施了犯罪行爲,但未被執法機關查處,沒有被計算在犯罪統計數之內。很多犯罪就是抱着僥倖心理進行的;二是過去對行賄犯罪打擊不力。
近年來的行賄案件呈現以下特點:
一是行賄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而造成的巨大社會危害性令人觸目驚心。
二是行賄的目標、對象不斷集中。行賄人目標多集中在金融信貸、工程建築、房地產開發、供銷等經濟領域;而在政府部門,行賄對象多是爲官一方的主要領導和重權在握的城建、土地管理、工商、稅務、銀行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國有企業廠長經理。
三是行賄手段主動化和多樣化。
由於行賄犯罪具有很大的誘惑力和傳染性,它成爲腐敗溫牀上一個最容易擴散的毒瘤。但公衆對行賄犯罪觸犯刑律的規定還缺乏瞭解,對行賄犯罪危害性的認識還不深刻。行賄犯罪引發受賄犯罪,受賄後又往往會導致瀆職犯罪棗法律專家稱此爲衍生腐敗的“犯罪鏈”。行賄者如果是手中有權的國家公務人員,又會變本加厲地再將本撈回來,這樣就形成了惡性循環。
加大打擊行賄犯罪是國際反腐敗的趨勢。行賄犯罪害人害己、害社會,依法加大打擊行賄犯罪的力度,震懾行賄犯罪分子,是反腐敗綜合治理、從源頭上遏制和預防職務犯罪的一個重要舉措。
法律對行賄的處罰作了重大調整。刑法沒有修改前對行賄犯罪的處罰最重只有三年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只被拘役。刑法修改後對行賄犯罪懲處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最高人民檢察院去年底作出了將打擊行賄犯罪活動作爲今後的工作重點的決定。胡長清和周雪華在新刑法頒佈後,成了被處以最重刑罰的受賄者和行賄者。 (徐金鵬 沈虹冰 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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