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本市藥品和醫療器械市場秩序,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工商局近日將按照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對本市藥品和醫療器械廣告行爲展開新一輪監管檢查,同時建立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通過定期分析藥品和醫療器械廣告情況,加強對已經審批的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監控,並對違法發佈的藥品廣告進行公告。
按照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規定,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必須取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審查批准文號,方可進行刊播,其批准文號有效期爲一年。此次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再次重申了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廣告製作單位、廣告發布單位不能擅自更改已批准的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內容。
據瞭解,市藥監局今年上半年已經取消了11種藥品的廣告批准文號,從近日起,藥監局和工商局將重點監控本市各主流媒體刊播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廣告,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同時公佈舉報電話23121182,凡違反藥品和醫療器械廣告規定的生產經營企業將被收回廣告審查批准文號,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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